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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海南医学院热检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制度

发布时间:2011-06-23 16:22:26 发布人:季玉祥 作者:佚名 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海南医学院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共青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的先进作用,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形成我院团建工作积极向上的良好风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服务青年服务社会有力地促进学院的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评选制度。

一、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名额不得超过团干部总数的20%。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参评范围为学院团委委员和各团支部委员。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名额由学院团委,根据各级团干的分布情况分配到各团支部。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根据具体名额由所在团支部民主评选产生。
五、优秀共青团干部除具备优秀团员的评比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团的工作,熟悉团的业务,钻研共青团工作理论。能积极认真履行团支部工作职责的要求,主动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在团员中威信高,工作有创新,能充分了解团员的学习、生活、思想等方面的情况。
3.能与其他干部配合工作,善于做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工作。
4.关心团员,助人为乐,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爱集体,有奉献精神,群众基础好。
5.能积极组织本团委、支部团员青年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
6.积极参加团校培训活动,认真写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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