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和规范人文社科部各项管理工作,结合我部实际,建立部务会议制度。通过交流情况,讨论问题,对重要事项达成共识,做出决定。为此,结合本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部务会议组成
部务会议人员由部办公会议成员及各教研室主任组成。部务会议由部主任召集并主持,必要时,部主任可委托本部其他负责同志召集并主持。
二、议事、决策范围
经部办公会议商议,认为应由部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包括:
(一)根据学院的总体规划和有关决策,研究决定本部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工作目标;学期、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本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本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重大科研任务的承接与组织协调;教学、教研、教改和科研方案等。
(三)本部教研室设置及人员调整。
(四)需上会讨论协调的各教研室授课计划安排问题。
(五)讨论本部人才引进计划、学术梯队建设。
(六)其它需要部务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
三、议事、决策原则和纪律
(一)议事、决策原则
1、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原则,把贯彻上级的决定与本部实际情况结合起来,畅所欲言,集思广益。
2、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决定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的规则,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投票表决。在表决票数相等的情况下,由部主任做最后决策。
3、凡属重大问题,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二)议事纪律
1、部务会议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不允许个人擅自改变。如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新的情况需改变原决定,应向部主任建议提请复议。但在未有新的决定前,应坚持执行原决定,在言论和行动上不得反对。
2、会议议题会前由部办公室通知所有参加会议成员,或由会议成员根据情况会前提交。出席会议人员要对提请研究的议题,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准备,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3、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的应到会人员到会方能举行。
部务会议由办公室专人记录并录入电脑存档。
海南医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