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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通印发《海南医学院党政管理人员及辅导员转岗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18    作者:     来源:     点击:

亚洲通印发《海南医学院党政管理人员及辅导员

转岗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二级部门、单位:

   《海南医学院党政管理人员及辅导员转岗工作方案》业经亚洲通:第20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海南医学院党政管理人员及辅导员转岗工作方案

附件二:海南医学院第六次全员聘任转岗申请表

 

海南医学院

2017年11月17日


 
  附件一:

                       海南医学院

党政管理人员及辅导员转岗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亚洲通:岗位设置与第六次全员聘任工作,解决部分党政管理岗位人员和辅导员等人员转岗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问题,根据《海南医学院岗位设置与第六次全员聘任实施总方案》(海医〔2017〕26号)和《海南医学院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办法》(海医学〔2014〕78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为中心,坚持“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用人原则,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岗位上的,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工作积极性,以较强的执行力推进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重要工作,推动学校科学健康发展。

二、人员范围

学校各二级单位愿意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党政管理人员和符合条件的辅导员。

三、转岗要求与条件

(一)申请转岗人员须符合以下1-3条,且同时符合4-9条中的一条。

申请转岗到专任教师岗位的人员还须符合第10条。

申请转岗的辅导员还须符合第11条。

1.年龄一般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且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及经党委调整岗位的干部不受年龄限制)。

2.二级单位必须有相应的空余岗位接纳。

3.申请转岗人员所学专业与所转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关。

4.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具备转岗到专任教师岗位的资格。

5.具有教授职称的人员具备转岗到专任教师岗位的资格。

6.在读博士人员具备暂时转岗到专任教师岗位的资格,待其在规定学制内取得博士学位后可正式转为专任教师。未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将无条件转回到原岗位工作。在教师岗位上的履职年限可计算为原岗位履职时间。

7.具有硕士学位人员具备转岗到外语部、体育部、国际护理学院专任教师岗位的资格。

8.上一个聘期内,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省级及以上教学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且具有硕士学位的辅导员,具备转岗到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岗位的资格。同时要求转岗人员转岗后三年内考上博士研究生,并在规定学制内取得博士学位后,才可以正式转为专任教师。如未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无条件转回原岗位工作。在教师岗位上的履职年限可计算为原岗位履职时间。

9.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具备转岗到教辅岗位的资格。

10.转到专任教师岗位工作的人员,须热爱教育教学工作,曾担任申请所转岗位相关教学工作至少1年以上,且教学效果优良。

11.硕士辅导员须在专职辅导员岗位上工作满5年或兼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7.5年,且所带班级学生人数满足辅导员管理相关文件要求。由学生工作处负责核准。

五、转岗程序

1.各二级教学教辅科研岗位根据自身发展,按照岗位空缺情况,提出人才需求计划及相关要求,报人事处审核。

2.人事处汇总岗位空缺情况。

3.有意转岗的党政管理人员和辅导员,结合自身情况,填写转岗申请表,于11月22日前向人事处提出转岗申请。

4.人事处与相关二级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由二级单位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面试考核。

5.二级单位将通过面试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人事处审核备案。

六、其他要求

1.为了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通过转岗考核的相关人员,在工作交接未完成之前,仍需在原岗位工作直到完成交接。

2.辅导员在辅导员岗位上已确认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仍然保留,新单位不再重新评级。其余人员转任新岗位后,专业技术职级确定在同级最低级。

3.原则上聘期内不受理个人转岗申请,学校在全员聘任工作中统一办理相关人员的转岗申请。

4.此方案仅适用于第六次全员聘任的聘期内。

 

联系人:王雪妮       联系电话:66968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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