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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放假期间AA聚餐被纪委通报 你怎么看?

阅读量: 更新时间:2016-10-16

据山西“晨报长治”微信公众号消息,2016年9月9日教师节前夕,山西长治屯留一中南校区部分教师在工作日期间中午到饭店聚餐饮酒,日前被当地屯留县纪委通报批评。网友@书香满心在微博发布了这份通报,称“学校放假,24位老师,共消费1390元,平均每人50多元,AA。对该县纪委这个处理大家怎么看? ”此事迅速引发网友热议。有人指出,教师们主要违反了工作日饮酒规定,纪委“零容忍”无可厚非;但也有网友认为,教师吃个饭聚个餐都能惊动纪委,屯留纪委是否“曲解反腐”?

正方:处分放假聚餐的老师实质是对纪律的维护
法制网特约评论员 刘剑飞

放假期间聚餐却被纪委通报,而且聚餐费用还是AA制,这份通报一经曝光就引发网友热议。一些人认为,老师们在学校放假期间聚餐,而且聚餐费用全部各掏腰包,并非工作日公款吃喝,这样的行为遭到纪律处分实在令人费解和质疑;另一些人则认为,虽然学校放假但是却没有法律依据,也就是说,学校在教师节前一天放半天假属于违规行为,在这种违规放假期间进行聚餐,当然也属于违规,应该受到相应处分。笔者比较倾向于后者观点。处分放假聚餐老师是对纪律的严肃维护。
教师节并非法定假日,这一天仍然有很多教师坚守在三尺讲台上。也就是说,学校是无权在教师节私自放假的。不过一些学校通常会在教师节前一天私自给老师们放半天假,这种行为看似是对老师的关爱和尊重,其实是一种违规行为,违规放假自然给教师聚餐埋下了违规的伏笔。
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这是中央三令五申的,可是总有一些公职人员无视纪律,违反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具体到这件事情上,虽然学校放假,但这一天还是工作日,在工作日中午进行饮酒聚餐,虽然餐费AA制,但是却明显违反中央规定,纪委对其进行通报处分,是对纪律的严肃和维护,体现出一种“零容忍”的执纪态度,无需争议亦无可置疑。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教师节当天或者前一天放半天假都是一些地方约定俗成的,这种现象暴露出教师节放假存在着诸多乱象。因此,在捍卫纪律威严的同时,也应该考虑对教师节放假进行统一设置,是否应该放假?放多久合适?应该明确规定,并且应该对放假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这不仅是对公众质疑的回应,也是对此类事件的规范。

反方:“曲解反腐”危害多多
法制网特约评论员 关育兵
对于通报的原因,当地纪委的解释为,“该事发生在绝大多数机关单位工作日中午时间,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虽然教师不属于公务员,但也属于公职人员,9月9日是周五,因此在工作日饮酒,确实有损形象,也会影响教学工作质量,受到处分,不冤。既然如此,大多网友为何抱不平呢?概因学校已经放假。放假了,当然也就不算工作日了。如此一来,当然也就不存在前述危害了。学校为何周五放假?因为9月10日是教师节,一般学校会提前放半天假。教师节不是法定假日,这样的放假对不对?有待商榷。但可以肯定的是,即便放假的举措不对,也应找相应的行政责任人担责,把板子打在老师身上,实在是瞄错了靶、抓错了对象。
工作日的问题厘清了,还有一个问题,是否属于公款消费?即便不是工作日,公款消费也是腐败行为。通报表明,24位老师共消费1390元,AA制,平均每人50多元。20多位老师采用AA制的形式庆祝自己的节日,这与公款消费确实沾不上边,也与腐败没有一毛钱关系。即便从消费金额来看,平均每人50多元,共消费1390元,显然也是普通大众消费水平,与奢侈浪费牵扯不上,怎么就“造成不良影响”了呢?
无论是执行禁酒令还是反腐,当然应该严格,也应该“零容忍”,但严格和“零容忍”都必须有一把准确衡量的尺子度量出“是”与“非”,这是底线。需要明确的是,禁酒令并非是不让人喝酒,只是禁止工作日喝酒,以防延误工作,损害形象。“零容忍”针对的是对违法乱纪行为,而并非正常的人之常情。如果把严格变成苛求,把“零容忍”变成乱舞的板子,就会造成草木皆兵。
随意扩大打击范围,曲解反腐和禁酒令,其危害同样多多。历史经验表明,政策执行过度,曾给我们的事业和工作造成了严重伤害。从现实来说,如此任性而为,不仅会引发群众对禁酒令和反腐的误解,也会影响群众对禁酒令和反腐的理解与支持。大多数网友纷纷抱不平就是极好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