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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2015年工作要点

作者:wangyuanyuan 阅读量: 更新时间:2015-02-27

中共海南省委教育工委 海南省教育厅

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六届省委历次全会精神,顺应新形势,适应新常态,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促进教育公平,注重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海南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引领、保障教育事业改革发展

1.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全省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四中全会的决策部署上来。制定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推进全省教育系统依法治教的工作方案,加快我省教育法治进程,引领和保障教育改革发展。

2.推进教育法治建设。组织起草《海南省实施< 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草案)。完成我省公办高校章程的制定工作,启动中小学(含幼儿园、中职)学校章程及试点县(市、区)、试点校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探索建立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强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对外协议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3.加强教育系统普法工作。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启动开展校长全员法治教育培训和教育行政干部、教师法治教育培训。实施高校和法治工作部门人员互聘和联合培养计划,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4.依法完善教育督导体系。制定学前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标准及评分细则,修订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完成第三批海口市琼山区、三亚市和昌江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省级评估验收并申请国家审核认定,对其他未通过评估验收的县(市、区)加强过程性督导。继续推进中小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工作。加强督学队伍建设,落实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制度,推进督学责任区建设。组织开展新一轮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结合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健全教育督导报告、公示、公告、限期整改和约谈制度,完善奖惩和问责机制。整合教育督导评估监测资源,依托第三方参与教育督导评估,做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5.加快教育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实施办法、农村闲置中小学校资产管理办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和扶持办法以及《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出台《海南省高等学校、省教育厅直属学校(单位)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和《海南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管理办法》。

6.进一步规范教育行政审批行为。修订完善厅机关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指导书,实行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加强对下放给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事项的监管,实现省、市县教育部门两级审批权力清单管理和审批信息资源共享,指导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规范行政审批目录。坚持依法审批、廉洁审批,力争审批事项提前办结率、按时办结率和网上申报率、办结率均达到100%,全流程网上审批达到90%以上。

二、继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增强教育发展活力

7.科学编制全省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按照编制工作方案,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加强教育统计及结果分析利用,研究起草海南省教育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文本,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操作性,科学制定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目标,提升通过规划对教育进行宏观指导和统筹推进的能力。

8.积极稳妥推进教育系统重点改革事项。出台我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和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方案及规范高考加分政策等系列配套文件。继续推进中高职贯通的职业教育人才“一体化”培养模式改革,完善“知识+技能”的职业教育考核选拔方式。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师资均衡配置,出台我省《亚洲通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增文昌等5个市县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

9.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统筹规划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以建设“全国教育装备综合改革试验区”和“教育信息化试点省”为契机,加快推进“三通两平台”和教育装备标准化建设及应用。逐步普及实验教学和信息技术教育,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探索同步课堂等教学模式,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和教育装备的能力。完善幼儿园、中小学、职业教育学生学籍、资助和教师管理等信息系统,利用教育信息化促进教育现代化。

10.扩大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研究制定《加强海南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的若干意见》。发挥现有教育合作交流基地平台的作用,拓展教育对外交流,组织开展与俄罗斯、日本、泰国等国学生互访交流活动,实施中美“千校携手”项目,鼓励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和外籍专家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与交流;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加快华南理工大学与伦敦大学合作举办非法人合作办学机构筹建工作,支持海南职业技术学院与加拿大爱德华王子岛省荷兰学院合作举办中加高尔夫学院和琼州学院与奥地利克雷姆斯应用技术大学合作举办中奥学院。出台《海南省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报指南》;指导海南大学与马来西亚南方大学合作举办旅游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海南大学与爱尔兰都柏林理工学院合作举办旅游管理和会展经济与管理项目、海南师范大学与马来西亚世纪大学合作举办孔子学院、海南师范大学与美国凯泽大学合作举办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项目、海南广播电视大学与美国雪兰学院合作举办继续教育项目、海南中学和海南华侨中学与国外有关中学合作举办孔子课堂等项目。贯彻全国留学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海南省2015-2017年留学工作行动计划》,组织有关院校到重点对象国开展招生推介工作。开展高校国际学生课堂教学质量检查;加强对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管理,进一步规范自费留学中介机构服务工作。

三、突出内涵建设,推动各级各类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11.有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投入7.1亿元左右,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快教学和生活设施建设。完成第二批思源实验学校优质教育资源拓展项目。加强对第三批海口市琼山区、三亚市、昌江黎族自治县和第四批海口市秀英区、五指山市、澄迈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指导,新增一批义务教育标准化和规范化学校。及时总结海口市龙华区试点经验,指导第一、二批通过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估认定的县(市、区)开展学区制管理试点。开展《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实施年活动,启动管理标准实验区创建。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和留守儿童关爱体系,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加强中小学学籍、教学用书和学校作息安排等管理,严禁中小学违规集体补课,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12.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实施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续建、新建一批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项目,基本实现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乡镇全覆盖。进一步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独立法人地位,实行园长负责制,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直接管理。督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配齐幼教专干和教研员。继续组织省级示范幼儿园与普通幼儿园对口帮扶和师范院校区域帮扶工作,开展《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区、实验园创建工作,启动新一轮幼儿园等级评定和未注册幼儿园专项整治,规范学前教育机构办园行为。

13.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学校,新增学位4000个以上。新增3所左右“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出台《亚洲通推动海南省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普通高中学校增设选修课程、开展特色发展创新实验,推进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培养高中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出台《海南省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完善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建设,启动厅直属中学校长工作室和学科工作室建设。继续完善中考相关政策。

14.着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召开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出台我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及相关配套政策。继续实施中职本科“3+4”等7个试点项目,引导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大学转型,并启动中职学校与省外本科院校合作开展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加快推进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和重点特色专业及校园文化建设,继续实施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计划。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规范中职学校办学行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行业指导、校企合作和集团化办学,精心组织全省职业院校师生技能大赛中职组比赛。指导市县整合区域内职业教育资源,加强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推动职成教示范县创建工作,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指导中职学校继续做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等继续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

15.突出高等教育内涵特色发展。继续推进高校重点项目建设,力争完成海南大学“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中西部高等学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推进“高校特色培育工程”,开展新一轮特色重点学科、专业、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推动海南师范大学等高校省部共建、省市共建和厅市共建工作;启动海南医学院申办医科大学工作,整合优质医学资源,大力推进医教协同医学人才培养机制改革;依托海南广播电视大学推进我省学分银行建设。启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试点。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建设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启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专项评估工作。加强高校科研管理,开展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做好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项目管理。完善高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指导高校完善“立交桥”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并抓好实施;精心组织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比赛。推进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编制改革,引导高校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强高校后勤管理。

16.切实抓好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落实《海南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方案》,指导琼海、万宁、东方、陵水等4个市县做好新建特殊教育学校工作,启动定安、屯昌、昌江、五指山新建特殊教育学校的前期工作。开展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确保2015年每个市县建成1—2个随班就读资源教室、没有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任务的市县建成1个随班就读资源中心。在海口市和儋州市启动“医教结合”、“送教上门”试点。继续抓好特教师资结对帮扶和专业培训工作。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创新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方式方法,开展民族教育实证性课题研究。

四、坚持立德树人,大力实施素质教育

17.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继续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和中华传统优秀文化教育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启动德育工作示范校建设,制定德育工作队伍培养计划,举办德育特色课程评比、主题班会大赛和中小学班主任、德育课教师教案大赛。办好中职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和古诗百首、名曲百首、名画百幅赏析活动。做好海南省“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建设一批中小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室。

18.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深入贯彻《亚洲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举办全省高校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组织思政课教师参加粤琼等五省(区)思政课教学大赛。举办全省高校新任辅导员培训、辅导员工作研讨会及春秋季形势与政策集体备课会。开展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教师研修活动。继续做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19.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指导中小学制定课程发展规划,逐步建设具有学校特色的课程体系。完善中小学课程设置公示制度,促进中小学依法规范课程设置。推进普通高中选课指导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应用研究。组织推广课程改革样本校和有效教学改革实验的有关经验,重点抓好省一级学校和省级、市县级规范化学校的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完善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建立省——市县——乡镇三级教学常规检查与教学质量评估机制。加强对市县教研工作的指导,继续开展区域和学校教学教研视导,建立中小学教研和教师教学的新常规。加强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研究,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

20.做好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海南省学校体育行动计划(2014—2016年)》,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加快学校体育场馆设施标准化建设步伐。以体育课调教观摩和体育科研为抓手,推动学校开齐开足体育课程,落实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的要求。按“6+1”模式,有序开展足球、篮球、排球、田径、乒乓球、趣味运动和羽毛球等体育赛事活动。巩固学校体育传统项目,遴选推荐50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抓好军训和征兵工作,切实提高国防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1.加强学校美育工作。研究制定加强我省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继续开展“送艺术培训到市县”、艺术课堂教学比赛、高雅艺术进校园、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等活动,开展农村艺术教育试验县和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创建工作,改进学校美育教学。

22.改进和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开展校园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专项活动。完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预警机制,提高应对和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全面开展学生体检工作并将体检结果向社会公布,利用体检结果反馈指导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继续做好学校控烟、艾滋病防控、流行性传染病和禁毒宣传教育等工作。开展学校食堂条件标准化和管理规范化建设,继续抓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推进食堂供餐模式改革,开展食堂从业人员分类培训,提高学校食堂安全防控能力。

23.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我省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师普通话使用情况调研、推普下乡、汉字书写教育、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和中小学校语言文字督导评估等工作。认真做好第18届全国推普周活动。

五、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24.加强师德工作长效机制建设。贯彻教育部有关中小学师德建设的意见,构建学校、社会、学生、家长四位一体的师德工作长效机制。出台《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师德考核。继续开展中小学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月活动,组织开展寻找“海南最美教师”活动,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25.强化教师队伍管理。指导市县全面落实新一轮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岗位设置、全员聘任各项任务。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评审工作。研究拟定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指导意见。指导市县做好原辞退民办教师的身份、教龄认定及养老补贴发放等工作。

26.优化中小学校教师结构配置。探索小学全科教师培养模式。推动中小学师资均衡配置,实施教师跨学科培训,落实国家免费师范生就业政策和农村特岗教师计划,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学科结构。

27.加大中小学教师队伍培养培训。启动引进和培养中小学好校长好教师战略工程。继续实施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示范性项目及幼儿师资培训项目和省培计划中的“上海天津对口支援海南基础教育计划”、“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边远乡村教学点小学教师培训计划”等重点项目。继续加强市县级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建设。

28.建设中职“双师型”教师队伍。做好中职教师国家级、省级培训工作,举办中职校长等管理人员培训班。实施青年教师到企业实践项目,运用职教集团龙头学校资源开展“双师型”教师培训。抓好中职新任教师、班主任、德育教师培训。做好免费中职师范生培养和就业工作。继续推进中职专业骨干教师评审,实施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

29.推进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和省内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开展全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大赛,评选高校省级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高校省级教学名师。指导高校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六、加强教育经费保障和监管,保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30.加大教育资金筹措和监管力度。督促各地落实法定增长,切实加大财政教育投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或调整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职教育生均拨款标准,将高职教育生均拨款标准提高至1.2万元/生.年。完善收费政策体系,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行为。加强预算管理,完善项目库建设,强化项目支出。强化对教育重大项目、大额教育资金的内部审计和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省级教育预算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31.加强学生资助等工作。完善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资助政策,实现中职学生全免学费,做好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和监管。指导市县探索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收管理机制。启动中小学校服款式改革试点。做好校方责任险工作,确保各级各类学校100%投保。

32.办好为民办实事事项。继续做好为艰苦边远地区教师发放300元/月生活补贴、推进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为乡镇以下农村小学和教学点提供智能语音教具等一批为民办实事事项。

七、持续推进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和机关建设,提升教育现代化治理能力

33.推动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科学化管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筑牢思想防线。按照我厅“两方案一计划”,持续有力抓好整改落实,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贯彻第23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高校、厅直属学校和厅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学校和机关进一步健全党的组织体系,选优配强党组织负责人。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建设服务型党组织,指导厅直属学校党组织上半年开好党员大会。

34.深化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十六条规定及党风廉政建设“教十条”、“教纪六条”,推动高校和厅直属学校(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加强教育乱收费和“不干事、不担事”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开展厅直属学校(单位)法人经济责任审计“回头看”和人事、国有资产、学籍的专项检查,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

35.加强教育干部队伍建设和人事管理工作。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好干部调整配备、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工作。继续办好教育管理干部培训班和“每月一讲座”活动,组织干部自主选学、面授和在线学习。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做好厅直属学校(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等工作。

36.提升教育新闻宣传工作水平。健全教育新闻宣传的队伍、机制和体系,指导各地各校加强教育宣传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政策解读和教育舆情的监测应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妥善处理突发舆情。围绕教育改革、依法治教、为民办实事、全面改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中心工作,组织策划一批有影响、有深度的新闻宣传活动,营造有利于海南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37.加强厅机关自身建设。落实厅里出台的系列工作制度,建设学习型、节约型机关。精简文件、会议,提高工作质量,规范公务活动安排,厉行勤俭节约。全面推行厅机关电子政务,提高公文运转效率和水平。围绕全省教育系统的重大事项和专项工作开展督查督办,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务求实效。编撰第二轮海南省教育志。加大教育信息公开。继续做好人才、离退休老干部、共青团、妇女儿童、关工委、人口计生、信访和保亭六弓乡田圮村联手扶贫等工作。

38.做好教育工会工作。以公办学校制定学校章程为契机,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加强学校教代会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发挥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能,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优化教育工会经费使用结构并开展内部审计,提高使用效益。组织开展系列教职工文体活动。

39.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丰富学校安全教育形式,举办《中小学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省级培训班,开展以预防溺水、道路交通、食品卫生、校车管理、校舍、消防等为主题的系列安全教育和专项检查。督促学校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排查化解各类安全隐患。加大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各类影响安全稳定的事件。出台《海南省教育系统突发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办法》,提高学校防灾救灾的能力和水平。加强考试管理,确保高考、中考、成考、自考等各类招生考试的安全,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促进教育公平,维护考生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