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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科技处亚洲通组织开展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验收的通知

2019-02-22
作者:学校科技处 编辑:王春东 阅读量: 更新时间:2019-02-22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科技厅《亚洲通开展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领域) 项目验收的通知》文件要求(琼科〔2019〕49 号),2017 年度立项和 2016 年度申请延期的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执行到期,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

采取现场或会议验收的方式进行。

二、验收材料

1.验收材料要求及模板格式从“海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dost.hainan.gov.cn/)--政务服务--表格下载--科技项目验收须知及验收参考格式”下载(见附件)。

2.财政支持经费 50 万元(不含)以上项目,必须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50 万元(含)以内项目,提交本单位财务部门经费决算报告。所有项目均应提交项目经费支出(含自筹)的主要票据或凭证复印件(复印件要字迹清晰)并加盖项目承担单位证明公章。

3.验收材料统一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左侧装订成册。

4. 请项目所属二级单位组织对结题项目材料进行初审,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统一将本学院承担项目的《海南省重点项目验收初审汇总表》一式一份、及 验收材料一式六份于 3 月 25 日前报行政楼 216室科技处。每个项目还需提供完成情况简要说明(300 字内)(电子版),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项目验收工作,要认真核实材料,把好质量关,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项目验收材料到科技处,科技处统一提交至省科技厅。执行期满无故不提交验收材料的,将根据《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不通过验收”处理。

四、联系人

吴老师 31350948

邮箱:315696538@qq.com


附件:

1.参加验收的 2017 年度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社发领域项目(非延期)清单

2.参加验收的 2016 年度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社发领域项目(延期)清单

3. 验收材料要求及模板格式

4. 海南省重点项目验收初审汇总表



海南医学院科技处

2019年2月21日



  亚洲通组织开展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领域) 项目验收的通知-校内通知.pdf

  附件1-参加验收的2017年度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社发领域项目(非延期)清单.xlsx

附件2参加验收的2016年度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社发领域项目(延期)清单.xlsx

附件3-科技项目验收须知及验收参考格式.zip

附件4-海南省重点项目验收初审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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