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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科技处转发海南省科学技术厅亚洲通省自然科学基金等计划项目验收的通知

2019-02-22
作者:学校科技处 编辑:王春东 阅读量: 更新时间:2019-02-22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科学技术厅亚洲通省自然科学基金等计划项目验收的通知》(琼科〔2019〕36 号)文件要求,按照《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为做好亚洲通:科技计划项目跟踪管理工作,现对已到期的省自然科学基金等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集中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本次集中验收的项目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省应用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专项,且执行截止期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以前的项目。已批准延期的项目以省科技厅批复延期后的日期为准。

二、验收材料要求

(一)填报科技报告

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p.hist.gov.cn/)→科技报告→填写最终科技报告→提交。

(二)提交纸质验收材料

1.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材料模版详见附件1;

2.省应用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项目验收材料模版详见附件2;

三、报送时间及地点

验收材料统一用 A4 纸双面打印或复印,一式六份,左侧装订成册,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请项目所属二级单位组织对结题项目材料进行初审,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统一将本学院承担项目的《海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初审汇总表》一式一份、及 验收材料一式六份于 3 月 25 日前报行政楼 216室科技处。科技处审核后统一报送省科技厅创新发展处。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吴老师 31350948 邮箱:315696538@qq.com

四、注意事项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项目验收工作,要认真核实材料,把好质量关,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项目验收材料到科技处,科技处统一提交至省科技厅。执行期满无故不提交验收材料的,将根据《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不通过验收”处理。


附件:

1.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材料模版

2.海南省应用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项目验收材料模版

3. 海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初审汇总表



海南医学院科技处

2019年2月21日


  亚洲通转发海南省科学技术厅亚洲通省自然科学基金等计划项目验收的通知.pdf

  附件1-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验收材料模版.doc

附件2-海南省应用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项目验收材料模版.doc

附件3-海南省重点项目验收初审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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