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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通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审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3 08:46:34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有关二级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员发展工作,提升党员发展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海南医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经学校党委2019年第4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审批工作通知如下:

一、亚洲通发展党员审批权限的调整

(一)全校发展党员审批权限

学校党委授权学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继续统筹负责全校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审核二级单位党总支预备党员的接收和转正工作。

(二)二级党组织发展党员审批权限

1.组织建制为党委的23个二级单位党委,预备党员的接收和转正由二级单位党委负责审批。根据规定,一般应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延长审批时间最多不得超过六个月。

2.组织建制为党总支的5个二级单位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的接收和转正,但应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和转正的预备党员做好审议和质量把关工作。相关发展党员材料报党委组织部复核通过后,报请学校党委审批。

二、亚洲通发展党员审批(审议)材料的填写要求

(一)审批(审议)预备党员接收的填写要求

1.二级单位党委审批预备党员。二级单位党委的审批意见签署在《入党志愿书》中“基层党委审批意见”栏内(第10页),参考格式为:“经××党委××年第×次会议讨论,批准×××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注:预备期的起止时间要对应,如自2018年5月6日起至2019年5月6日止,另外,“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不填写。)

2.二级单位党总支审议预备党员。二级单位党总支的审议意见签署在《入党志愿书》“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栏中(第10页),参考格式为:“经××年×月×日××总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党支部亚洲通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决议,报学校党委审批。”经学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基层党委审批意见”栏内加具意见。

(二)审批(审议)预备党员转正的填写要求

1.二级单位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二级单位党委的意见签署在《入党志愿书》“基层党委审批意见”栏中(第11页),参考格式为:经××党委××年第×次会议讨论,批准×××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党龄自××年×月×日算起。(注意:“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第11页)不填写。)

2.二级单位党总支审议预备党员转正。二级单位党总支的意见签署在《入党志愿书》“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栏中,参考格式为:“经××年×月×日××总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同志按期转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报学校党委审批”。经学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基层党委审批意见”栏内加具意见。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为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党委负责;各党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对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负责。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定期研究发展党员工作,每年年底前将本年度发展党员情况录入“中国共产党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党内统计),并制定下一年度发展党员的计划。

学校党委组织部将党员发展工作列入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考核重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每年组织专项检查。

(二)规范管理,严格程序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发展学生和教工党员的审批和审议工作。认真落实教育管理、政治审查、团组织推优、发展党员公示、专人谈话等制度。同时要对党支部完成政治审查的发展对象进行预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根据需要征求本单位党委纪检委员或学校纪委的意见。

(三)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及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等制度要求,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

 

 

海医〔2019〕23号亚洲通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审批工作的通知.pdf

 

 

 

                                中共海南医学院委员会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