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通

 

海南医学院2009年普通高考“学费补助、定向就业”高职(专科)招生简章

受海南省卫生厅委托,海南医学院2009年采取“学费补助、定向就业”的方式,为海南省乡镇卫生院培养高职(专科)卫生技术人员。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委培对象、专业
1、对象:参加2009年海南普通高校全国招生统一考试且符合规定录取条件的海南生源。
2、高职(专科)专业:临床医学(社区医学方向)专业100名、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方向)专业50名、口腔医学专业50名。定向就业卫生院待公布。
二、学费补助标准
由省财政全额资助学费
三、录取、签订协议、备案
1、按海南医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相关规定录取。
2、签订《海南省乡镇卫生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
3、备案:海南医学院将《海南省乡镇卫生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连同《2009年海南省乡镇卫生院定向就业招生推荐对象登记册》报省卫生厅和教育厅备案。
四、定向就业
学生毕业后,必须到相关市县乡镇卫生院定向就业,服务8年以上,在服务年限内,不得调离、辞职和报考脱产学历教育。
五、学生与教学管理
海南医学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学生进行管理,按照海南医学院和卫生厅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教育培养,保障学生享受国家任务计划招收学生的同等待遇,为修完规定课程并且考核合格的学生颁发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并经省教育厅审核注册后上报教育部审核备案、提供网上查询。
六、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海南医学院:31350978(李老师)
省卫生厅科教处:65335569
招生网:http://210.37.79.13:8080/hyweb/
地址:海南医学院第三教学楼3楼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学生科
海南医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OO九年四月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咨询电话:0898-66895588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3号 邮政编码:571199
    电子邮件:hnyxyzs@163.com

    友情链接 Quik link:
     
    琼ICP备5000589号 海南医学院? 2015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