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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通组织开展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6 17:05:48 发布人:医学教育研究所 作者: 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厅《亚洲通组织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9〕30号)精神,学校医学教育研究所将组织该项工作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填写《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并按《通知》要求进行装订,提交各种材料,相关材料务必使用2019年最新版本。(相关《通知》内容及详细要求请登陆www.sinoss.net(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查阅。

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一览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评审表》
   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7份(至少1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1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4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另附《申报一览表》1份。

二、请务必于2019年3月18-19日按文件要求将材料报送到医学教育研究所,同时完成网上平台申报(平台网址www.moe.edu.cn/s78/A13/),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66982399

附件:教育厅《亚洲通组织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19〕30号)

             海南医学院医学教育研究所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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