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
|
内 容
|
5月6日~5月11日
(自查阶段)
|
项目组严格按照《海南医学院科研项目执行情况检查表》(附件一)内容逐项自查填报,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于5月11日前报所属院系部
|
5月12日~5月16日
(部门检查阶段)
|
各部门组织项目执行情况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在《海南医学院科研项目执行情况检查表》(附件一)签署意见,同时填写《海南医学院科研项目执行情况检查部门汇总表》(附件二),于5月16日前报医学教育研究所
|
5月16日~5月20日
(学校审核阶段)
|
医学教育研究所根据部门上报材料逐项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