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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学院亚洲通开展2013-2014学年教育科研项目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28 18:01:13 发布人:肖红秀 作者:佚名 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海南医学院 浏览次数:

各相关部门:
为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各级各类教育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提高项目研究水平,保证项目研究质量,督促各项目组按计划开展工作,根据学校本学年教育科研工作的总体安排,医学教育研究所定于2014年5月开展教育科研项目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2年立项的校级以上(包含校级)教育科研项目。
二、检查内容
1、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要求。
2、是否形成了阶段性成果,阶段性成果与预期目标是否一致。
3、项目经费的使用是否合理。
4、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
5、项目能否按期结题。
6、项目负责人所属部门是否给项目研究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检查方法
采取项目组自查、所在院(系、部)检查与学校审核相结合的方式。
四、时间安排

时 间
内 容
5月6日~5月11日
(自查阶段)
项目组严格按照《海南医学院科研项目执行情况检查表》(附件一)内容逐项自查填报,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于5月11日前报所属院系部
5月12日~5月16日
(部门检查阶段)
各部门组织项目执行情况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在《海南医学院科研项目执行情况检查表》(附件一)签署意见,同时填写《海南医学院科研项目执行情况检查部门汇总表》(附件二),于5月16日前报医学教育研究所
5月16日~5月20日
(学校审核阶段)
医学教育研究所根据部门上报材料逐项审核。

五、具体要求
1、各部门要本着实事求是、高度负责的态度向项目负责人传达本通知精神,并要求项目负责人积极组织、开展自查工作,项目负责人的阶段性成果应上交支撑材料(已发表的论文,请上交论文复印件一份;未发表的论文,请上交已写好论文的打印稿;另外还包括问卷调查的样表等其他材料)。
2、各有关部门在收到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材料后,要对项目检查材料进行统计和汇总,并且公正、客观地形成本部门检查总结报告。
六、其他说明
医学教育研究所将对本次检查的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后及时反馈,并将作为各部门今后项目申报的参考依据。对无故不按时提交项目检查材料的个人,将停止或减少新立项目,暂缓报销项目经费。望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部门有关人员做好此项工作,如有疑问请与医学教育研究所联系,电话:66982399
附件:
海南医学院医学教育研究所
201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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