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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优入党”工作制度

2011年05月21日 21:41 佚名 点击:[]

中国共青团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党组织的发展对象是共青团组织的一个基本任务,也是加强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健全团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1 推优入党条件
( 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和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 2 )思想成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道德观,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坚持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和解决问题,对党的历史、现状以及党的基本知识有较全面的认识。
( 3 )入党动机纯正。共产主义信念坚定,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体现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言行一致。
( 4 )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经常向党组织如实汇报思想、敢于正视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开展评语和自我批评,进步较快。
( 5 )学习态度端正,专业思想牢固,学习成绩良好,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
( 6 )社会工作积极主动,工作认真,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
( 7 )遵纪守法,组织观念、集体观念强,在集体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 8 )密切联系群众,与同学相处融洽,群众基础好、威信较高。
( 9 )推优对象必须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年满一年。
( 10 )推优对象必须参加亚洲通:举办的团、党校学习班并获得学习证书。
( 11 )推优对象必须在团内外未受任何处分或处分撤销满一年且表现良好者。
( 12 )推优对象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应名列在年级中上水平以上,各科目成绩不低于 70 分,且年度没重修科目。
2 、推优入党程序
(1 )入党积极分子在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的基础上,经团支部酝酿,并征求同学意见,讨论确定推荐入党校对象范围。
(2 )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产生推荐入党对象,并向全体团员公布。团支部委员会将推荐名单上报院、部(系)团委审核。
(3) 院、部(系)团委在充分调查究并征求同学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充分讨论并表决、确定推荐进党校学习对象,并上报院、部(系)党总支,由院、部(系)党总支最后审批确定进入“推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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