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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健康”:海南自贸港健康治理新范式

发布时间:2020-04-25 13:49:09 发布人: 作者:苏玉菊 编辑:黎同柏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浏览次数:

“全健康”:海南自贸港健康治理新范式

南国智库、海南南海健康产业研究院和海南医学院 联合课题组

前言

  新冠肺炎疫情以来,短短两个多月全球也在蔓延。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告诉我们,光有人的“大健康”是不够的,不完整的。由“大健康”往“全健康”过度,即是质的飞跃,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面对全新的“全健康”理念,南国智库、海南南海健康产业研究院、海南医学院组织省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有关专家学者,成立《海南自贸港全健康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联合课题组,就此提出相关理论和实践对策与建议,期待为更加完善建设海南自贸港提供学者智慧和专家方案。

“全健康”:海南自贸港健康治理新范式

苏玉菊 教授

2020年3月14日,海南省省长沈晓明主持召开“全健康”专题研讨会,并提出,海南要完善顶层设计,建立健全法律体系;要以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切入点,在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建立起“全健康”体系;要努力在“全健康”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沈晓明省长已向全省发出“全健康”建设的号令,这是一场事关海南人民健康与福祉的战略行动,也必将为全国提供健康治理的生动范例。那么,“全健康”的理论基础是什么?有何实践意义?又应该怎么去推行呢?笔者将对此进行一个粗略的探讨,以期抛砖引玉,引发有识之士的进一步关注与思考。

  一、“全健康”:顺应生态伦理吁求

  长期以来,人类在对“人是目的”的狭隘理解下,对动物与自然界的傲慢与虐待有目共睹。正如著名伦理学家彼得·辛格所指出的那样,对于世界上大多数有感知能力的物种,我们拒不给予道德关怀;并且恶待它们,正像前几个世纪欧洲帝国主义者把其他种族视为化外而恶待他们一样。此外,人类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利用以及对环境的破坏,导致森林锐减、草场退化、土壤沙化、生物多样性面临威胁、大气污染等严重的生态后果。人类不善待动物与自然,最终祸及自身。这促使人们深刻反思人与动物、自然界的关系,反思人类的生存安危,反思动物、环境、大自然有成其所是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与价值所在。于是,生态伦理观应时而生。生态伦理观指出,人类只是复杂多元的生态系统中的一员,人类的健康与发展受到生态系统的制约,人类只有遵循生态伦理,关注其他生物与整个生态系统的健康,才能保持自身健康。因而主张,重建人与自然的关系,合理使用自然资源,尊重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与发展。可见生态伦理关切的是人类未来的生存问题与可持续发展问题,是真正意义上的对人的终极关怀。

  在生态伦理大旗的鼓召下,“one world,one health”理念日益勃兴。当下,“one health”已不仅仅是专家学者的研究对象,而且已成为一些国际组织、政府、非政府组织的健康行动理念与方案。近日,中国科学院院士陈国强撰文称“one health”为“全健康”,这一提法得到海南省省长沈晓明以及相关专家学者的高度认可。“one health”主张,通过跨国界、跨地区、跨部门、跨学科合作,实现人类、动物和自然环境的最佳健康与和谐共生。

  二、“全健康”:践行可持续发展目标

  在联合国层面,为全球发展制定的宏伟蓝图与愿景已从千年发展目标(Millennium Development Goals,MDG)过渡到可持续发展目标(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SDG)。2015年9月,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峰会上通过《变革我们的世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该议程涵盖17个可持续发展目标和169个具体目标。尽管,其中只有可持续发展目标3专注于“良好健康与福祉”,但因健康可以对几乎所有其它目标的实现起到促进作用,而具有重要意义。例如,医疗卫生服务的全民覆盖可对弱势群体提供健康保护,防止他们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从而有助于消除贫困(可持续发展目标1);良好的健康可以促进就业和经济增长(可持续发展目标8);健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可以有效应对疫情与其它突发卫生事件,带来积极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此外,健康是一个人可以自由地选择过值得珍视的生活的必要的可行能力。此外,“可持续发展目标”,因其特别注重经济发展、社会包容与环境保护三者之间的相互关联、相互促进以及综合发展,而具有变革性、全面性与普适性。这与“全健康”所致力实现的目标异曲同工。

  中国正以实际行动践行“全健康”理念,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履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际承诺,加快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良性协调发展。

  三、“全健康”:海南自贸港健康治理新范式

  “全健康”作为一种全新的健康治理范式,在理念、内涵、路径、模式方面将有别于传统健康治理。

  (一)“全健康”的基本理念与内涵

  在健康理念上,从人类中心主义,发展为人与动物、自然的和谐共生;在健康层次上,由传统的致力于实现个人健康、群体健康,发展为致力于实现个人健康、群体健康与生态健康;在治理内容上,从保护并促进生理健康,发展为保护并促进生理健康、心理健康、精神健康与社会适应能力;在干预方式上,不仅注重引导人们改变生活方式以维护健康,而且注重以消除影响疾病与健康的社会决定因素,创造有利于健康公平的社会环境来维护健康;在研究方法上,从流行病学方法为主,发展为多学科方法的集合;在实施主体上,从卫生行政部门单打独斗,转变为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在治理策略上,从未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发展为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在运行机制上,从条块分割、各自为政、各行其是,发展为上下联动、联防联控、合作共治。

  (二)“全健康”是全过程、全方位的健康治理:加强疾病(伤残)预防、健康保护与健康促进

  世界卫生组织指出“健康是身体、精神及社会生活中的完美状态”,这是对健康的最经典、最完整的定义。那么,如何才能达到完美的健康状态呢?则要在疾病(伤残)预防(prevention)的基础上,进行健康保护(protection)与健康促进(promotion)。就疾病(伤残)预防来说,需要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禁止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从而切断动物源性传染病的传播源头;建立传染病疫情监测、直报、预警、响应机制,从而预防、减少疫情的暴发、流行;加强生物安全监管;为公众创造安全的、健康的生存条件,等等。就健康保护来说,需要保护劳动者、公众免于自然、物理、化学等方面的危害因子的接触,加强药品、食品安全监管,加强职业安全、母婴保健、公共场所安全与环境保护,等等。就健康促进来说,需要加强健康教育与宣传,引导公众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开展健康社区、健康乡村、健康城市、健康国家建设运动;对影响健康的社会决定因素进行治理,等等。可见,这是一个进阶性的、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健康治理与实现过程。预防做得好,就可以保护健康、促进健康;同样,健康保护、健康促进做得好,可以有效地预防疾病(伤残)。

  (三)“全健康”的主导性治理模式:社会-生态模式

  近现代以来,健康规制经历了——对环境的整治(例如,建立污水排放系统、垃圾处理系统等)、对微生物的控制(如强制疫苗接种)、对行为的干预(如强制驾车系安全带、禁止酒驾等)到对影响健康的社会决定因素(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环境等各方面)的综合治理——前后递进的四种模式。当下,这四种模式同时共存,但是,占主导的地位的应当是社会-生态型健康治理模式。因为,社会流行病学的研究成果充分揭示:收入水平、受教育程度、职业、居住条件、工作环境、自然环境等社会决定因素与健康结果密切相关。这些社会因素是影响健康的上游因素、甚至是根源。对于政府与医疗卫生结构来说,不能只顾在下游抢救频繁溺水的人群,还应当溯流而上,去探明为何有如此众多的人不幸落水,并采取措施加以干预与控制。应当说,社会-生态型健康治理模式是对前三种模式的扩展与包含,它不仅致力于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健康与幸福,而且致力于消除健康差距与健康不平等。这就是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health-in-all-polices)的依据与意义所在。

  (四)“全健康”的核心价值:实现健康正义

  著名的伦理学家丹﹒比彻姆指出,医疗卫生的历史性梦想就是实现社会正义的梦想。健康治理的核心使命在于:通过改善健康促进人类福祉,尤其是通过关注最弱势群体的需求来达成这一目标。正如联合国《变革我们的世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特别关注“不让任何一个人掉队”,呼吁各国政府关注那些最有可能错失其所需和应得的医疗卫生服务的人群。《“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提出,健康中国行动的总体目标是:到2030年,基本实现健康公平。《健康海南行动实施方案》对海南人民也作了同样的承诺。将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要保障公民“公平”地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可见,实现健康正义也是中国人的梦想与目标。

  (五)“全健康”的基本治理工具:通过法律的健康治理

  众所周知,在过往岁月里,公共卫生领域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例如,强制疫苗接种、传染病防控、职业保护、母婴保健等对预防疾病、保护健康、促进健康做出了巨大贡献),都与法律干预密切相关。可以预见,二十一世纪里我们所面临的健康挑战(例如,合理的医疗保健制度的建立、新发传染病防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应对、烟草控制、环境保护、生命科技规制、健康差距的消除等),离开法律,也将无法取得实质性进展。对于影响健康的各种因素的干预,法律可以采取直接规制(例如,授权相关部门采取健康干预措施,赋予公民健康权益与义务)与间接规制(例如,通过税收来抑制烟草等有害健康的产业的发展、通过侵权诉讼来对造成环境污染等公害企业进行惩罚,等)两种模式来实施。总体看来,法律在公法、私法、社会法三个层面上,一方面形塑个体行为,使之更安全、更健康;另一个方面形塑个体赖以生存的政治、经济、社会、物理、生态环境,使之更安全、更健康,从而维护并促进公众健康。

  法治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含健康治理)的重要依托。海南享有经济特区立法权与地方立法权两大立法权,这应当成为海南自贸港建设(健康治理)中制度、体制、机制创新的利器。海南应当立改并举,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构筑、完善健康治理法律体系。当前,紧迫的立法、修法任务是:订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实施条例,为维护健康权益提供纲领性文件;修野生动物保护之法,从源头上防控传染病风险;引全周期危机管理之理念,指导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立法与修法,构筑突发公共卫生风险预警、应对体系;立生物安全之法,提高生物安全治理能力;订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之条例,形成全社会文明行为的刚性约束。

  应当说,海南具有推行“全健康”建设的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地理位置、政策优势与时代背景。2020年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开局之年,健康海南建设是自贸港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行全健康理念,创新健康治理体制机制,打造生态岛、健康岛、长寿岛,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践行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既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使命与责任,也是海南人民的福祉所在。(来源:南海网)

(本文撰稿人是海南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海南省人文医学研究基地负责人、南国智库和海南南海健康产业研究院联合课题组高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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