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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带病重点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2-12-25 11:00:55发布人:黄用豪 作者:佚名 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海南医学院 浏览次数:

安全保卫制度
1. 严格执行钥匙出入制度。不能擅自将钥匙转借给他人,遗失钥匙要及时汇报。
2. 提高警惕性,克服麻痹思想,人人重视做好安全防患工作。
3. 严格看管好门户、水电、各种气瓶,下班前应检查仪器电源、自来水笼头是否关闭,关好窗户,锁好门。
4. 实验室各房间的指定负责人要定期检查仪器设备和线路,及时保养,排除仪器故障,消除隐患,严禁仪器故障工作,严防损毁仪器设备,确保仪器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如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报告,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大型仪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5. 各个分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管理好药品,对易燃、易爆、有毒药品要谨慎操作,做好防患措施,未用完的药品应严格按其性质注明标签,安全存放。
6.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应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1. 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严禁私人使用电炉取暖、烧水、做饭。
2. 严禁在实验室内存放剧毒、易燃、易爆物品,上述物品应存放在药品柜内,并由专人保管。
3. 使用电烘箱要安装测温控制装置,严格掌握烘烤温度。电热设备用完要立即切断电源,未经电工审查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接电源。
4. 使用易燃易爆气体时,盛装氧、氢等的气瓶应与实验室相隔离。使用电炉、酒精灯要远离化学易燃物品。
5. 做易燃液体的蒸馏、回收、回流、提取操作时,要专人负责,周围不得放置化学易燃危险物品。
6. 实验室使用有毒物质或进行能产生有害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厨内进行。
7. 实验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各分室指派专人保管。
8. 下班或节假日各分室和课题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火源,关好门窗。
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办法
1. 本办法所指化学危险品,系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致病菌、腐蚀、放射性等性质的固体、液体、气体,不包括一般的化学药品。
2. 使用剧毒物品必须根据研究任务和使用数量,各个分室提出年度、月份等采购计划,经审查批准后,由采购人员统一购买。
3. 化学危险品的购入、管理,要由实验室指派具有工作仔细认真、责任心较强和工作作风严谨的专人来负责。
4. 各个分室所使用的各类剧毒物品必须健全完整的帐目,应详细登记品名、规格、数量、存放地点、入库等,以确保库存剧毒物品清楚确切。
5. 易燃、易爆、剧毒药品的存放应贴好标签,标明名称、浓度、存量、进货日期、有效期或配制日期。无标签药品,必须经鉴定合格后才能使用,否则以报废处理。有毒废物(液)的处理要符合环保要求,不得随意倾倒。
6. 各分室使用的剧毒物品应有专人保管,存放剧毒物品的药柜应坚固、保险,要健全严格的领取使用登记。
7. 加强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保卫工作,化学危险品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保管业务,掌握保管方法和危险品燃烧的灭火知识及其它应急知识。
8. 使用人员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必须谨慎小心,在毒物室通风橱中操作,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必要时应有人监护。
9. 对剧毒和放射性物品的出、入库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库存的各类物品,根据原始凭证,及时进行增减记帐,定期进行帐物核对,严格做到帐物相符,并建立计算机管理信息档案。
10. 实验中使用致病菌种后要高压灭菌处理。废气、废水和废物要根据种类分别采取适当措施处理,避免污染环境。
11. 接触化学危险品、剧毒以及致病微生物等的仪器设备和器皿必须有明确醒目的标记。使用后及时清洁,特别是维修保养或移至其它场地前必须进行彻底的净化。
12. 使用化学危险品的地方应备齐急救器材和用品,人员具备消防、急救知识。并有定期检查和培训制度。
13. 定期检查,奖优罚劣,严防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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