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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管理使用规则

发布时间:2012-12-25 10:54:31发布人:黄用豪 作者:佚名 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海南医学院 浏览次数:

1. 实验室的所有仪器,都要制订保养、校正及使用方法的标准操作规程,贴放在仪器旁边。在保修期内的仪器应每三个月请厂家、设备科的相关人员维护检修。
2. 各种仪器设备必须有操作说明,便于使用者操作。仪器设备实行使用登记制度,仪器设备、设施实行责任人管理制度,使用者采取先预约登记,然后使用的原则。
3. 实行仪器负责人管理制度,每台仪器专人负责。五千元以上的仪器建立管理档案,内容包括:购置时间、附件数目、校验证书、仪器说明书、维护和管理人员姓名。万元以上的仪器使用者必须持有上岗证,使用时作好使用登记。特殊仪器由专人负责操作,其他人不得随意使用,违反者按相关规定处罚。
4. 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使用登记制度,登记时应记录仪器运行状况、开机时间。仪器使用者须按规定履行申请登记手续。经我室同意后,使用时必须有仪器负责人在场;使用前后要检查仪器及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根据情况收取一定的仪器损耗费。凡不登记者,一经发现,停止使用资格。
5. 下次使用者,在开机前,首先检查仪器清洁卫生,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并找上一次使用者问明情况,知情不报者追查当次使用者责任。
6. 仪器负责人的职责:维护仪器正常运转;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培训不懂操作的人员;签发使用上岗证;负责制定仪器操作规程;监督仪器使用登记情况;负责上下班前检查仪器状况,下班前向值班人员交班;保持仪器整洁;杜绝事故发生。若负责人无故失职、渎职或操作人员不听从负责人管理而发生各项事故,除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处理外,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7. 液氮罐、超低温冰箱、冷库等仪器设备,除专人负责外,要科学地使用,并定期清理。凡是不需要存放在这类设备内的物品,尽量放在普通冰箱内。进入这三个低温设备的物品必须严格登记,迅速取放。凡是未登记的物品要全部清除。
8. 对产生计量效果的仪器,要进行溯源,每年进行校验一次;对仪器设备的使用、检查、测试、校正及故障修理,应详细记录日期、有关情况及操作人员的姓名等。
9. 仪器使用中的低值耗材和小型用具,原则上由各课题组自备。
10. 根据需要,制订计划购置新仪器与报废旧仪器。
11. 每学年对全部仪器设备使用和管理进行评估。
12. 本规则如与上级部门抵触,按上级主管部门执行。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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