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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国家宪法日

作者:zhengfuyang 阅读量: 更新时间:2014-12-01

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为什么要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这是世界上大多数有成文宪法的国家所采取的一种制度。在142个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中,规定相关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宣誓拥护或效忠宪法的有97个。亚洲通宪法宣誓的主体、内容、程序,各国做法不尽相同,一般都在有关人员开始履行职务之前或就职时举行宣誓。全会决定规定,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这样做,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也有利于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

  ——习近平:亚洲通《中共中央亚洲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国家宪法日选在12月4日有何意义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对我国产生了深刻影响。

  现行宪法公布实施以来,每年的12月4日全国各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每10年都举动一次隆重的纪念活动,这已经成为惯例。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

  昨日公布的《中共中央亚洲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到,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哪些行业入职时需要宣誓

  在我国,其实还有不少职业在入职时是会宣誓的。包括法官、警察、医生和教师。

  2012年12月,最高法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宣誓规定(试行)》,规定初次担任或重新担任法官职务的人员,应当以公开宣告誓词的方式,作出郑重承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规定,从1997年7月1日起,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实行人民警察宣誓制度。

  1991年,国家教委高等教育司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学生誓词,医学生从入学那天起,就需牢记义务与责任。

  2012年3月,司法部决定建立律师宣誓制度。

  “宪法宣誓代表着宣誓人内心的认同和良心上的约束,也是宣誓人向公众做出的承诺。”知名宪法学者、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接受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提高宪法权威,引入宣誓制度是很有必要的。

  对于《决定》中写道“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秦前红说,这意味着宪法监督制度有望被激活,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望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审查违宪和监督宪法实施。

  “向宪法宣誓,代表宣誓人内心的承诺”

  《决定》中提到: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对于这一表述,知名宪法学者、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认为“很有必要”。

  “对于这一制度,此前很多法律界学者都曾呼吁过。”秦前红说,国家公职人员尤其是国家领导人对宪法宣誓,是国际上比较通行的制度,大多数国家在宣誓时都会对宪法宣誓,很多国家不仅仅是国家领导人,地方的重要领导人也要在就职前对宪法宣誓。

  秦前红说,向宪法宣誓,代表着宣誓人内心的认同,可约束宣誓官员的良心,同时宣誓也是公开的,是向公众表态,这是宣誓人向公众做出的承诺,“有个有形的和无形的约束。”

  秦前红说,提高宪法权威,引入宣誓制度是很有必要的。同时,领导人宣誓是很重要的政治活动,在正式场合通过仪式化的活动营造出一种庄严感,能起到很好的引导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作用。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说,虽然宪法宣誓制度看起来只是一种形式,但却可以通过这种仪式化的程序,强化人民赋予的权力、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之心,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赋予一种崭新的时代形式。

  “设宪法日,昭示重视、捍卫宪法的决心”

  《决定》中提到: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有何意义?秦前红认为,建立“国家宪法日”对维护宪法权威,会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向外界昭示了执政党和政府重视宪法、捍卫宪法的决心。同时,也可以让全社会更加尊重宪法,认知或了解宪法,自觉遵守宪法。

  在1982年制定宪法之后,就有人提出相关建议,此后全国政协委员侯欣一曾多次呼吁建立“宪法节”。

  “在我国,要使依法治国的方略真正落实,就必须在全社会树立起宪法的权威,并使已经制定的宪法得以良好实施。”侯欣一说,先制宪,再开国。宪法是立国之本,因而“宪法节”与“国庆节”一样,承载极其重要意义。

  国家宪法日应该包含哪些内容,秦前红也提出几点建议:可以在宪法日当天出台宪法实施的白皮书等内容,对一年来的宪法运行的成绩和不足之处进行总结;对一些违反宪法的重大典型案例统一公布;国家领导人或者高层领导可以参加一些宣讲宪法、守护宪法的公共活动;探索宪法监督或说宪法解释的多种宣传方式。

  秦前红认为,“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只是其中的一步,要使宪法真正落到实处,关键还在于系统缜密的宪法宣传和布置、领导干部要首先带头遵守宪法、实践中对违反宪法的行为要大力监督和揭露,同时还要在普法宣传中避免流于口号。

  “宪法67条将被激活,未来或出台宪法解释法”

  《决定》中提到: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

  秦前红说,“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直接指向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操作性规定和程序。

  根据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但全国人大常委会至今还没有过解释宪法的先例。

  秦前红说,随着《决定》条款的落实,这意味着宪法67条将被激活。因此未来可能会出台宪法解释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也有望成立专门专门机构负责审查违宪和监督宪法实施,使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解释宪法、监督宪法实施方面有章可循,也方便进行违宪审查。

  《决定》指出,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

  秦前红说,在我国未来要强化宪法的落实。目前,经常会出现立法之间“打架”以及立法和司法解释“打架”现象,因此一定要有一个统一解释,落实宪法的原则。

  国家工作人员宣誓内容是什么?

  《决定》提出,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那么,谁来主持宣誓仪式?宣誓时穿什么衣服?国家工作人员宣誓誓词是什么?在什么场地宣誓更凸显庄严?这些都成了群众议论的热点。

  在《决定》公布前,国家工作人员虽无正式向宪法宣誓制度,但盘点发现,各地区零散的宣誓活动早就存在。不过,宣誓的形式、对象和内容差异还是很大的。

  2004年河南省荥阳市

  开地方行政官员宣誓就职先河

  时任荥阳市长杨福平手持《宪法》,在232名人大代表的见证下,面对国徽宣誓就职。2006年8月广州市“以后当了官,永不贪污”

  该省海关、地税、国税等行业的300名青年公务员宣誓就职。誓言为“以后当了官,永不贪污”。

  2004年11月江苏省

  公务员面向周恩来铜像宣誓

  该省省级机关被录用公务员出任培训班的77名学员,面对周恩来铜像宣誓就职。誓言为“终生为人民服务,甘当人民公仆”。

  2006年8月合肥包河区

  向包公宣誓廉洁

  该区100多名科级干部的宣誓活动别开生面,2006年8月他们向包公宣誓“廉洁奉公,防腐拒变”。

  2010年2月湖南浏阳市

  万人齐声宣誓

  时任湖南浏阳市长梁仲带领万名公务员面对国旗高举右手,齐声宣誓“开创‘高速时代’,实现‘两个富裕’(富裕浏阳人民,富裕浏阳财政)”。

  北大法学院教授湛中乐说,“此次规定国家宪法日,并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是表达对宪法和法律的尊重,但更重要的是对宪法的遵守。所以《决定》中‘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这句话更具意义,明确了对违宪行为的追责,非常值得期待。”至于宣誓的誓言,不少专家均称,宣誓的誓言与宣誓的主体密切相关,宣誓的细节也非常重要。

  决定改变生活

  更严密充分的保护

  财富得到更好保护

  “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

  蓝天碧水有望回归

  “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

  公权力与私权利边界更清晰

  “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让平安就在身边

  “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涉黑犯罪、邪教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损害生态环境、破坏网络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