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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 对广东省申报的17个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 均衡县(市、区)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作者:liuyan 阅读量: 更新时间:2014-04-14

3月30日至4月2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广东省申报的17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亚洲通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广东省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相关要求进行的。督导检查组按照《办法》规定,本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对17个区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其中1个区未达到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要求,未能通过本次认定。

  督导检查组分9个小组对16个区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132所,其中小学69所,初中46所,一贯制学校9所,完全中学8所。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64个;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9872份,回收有效问卷9785份;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16个区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广东省16个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广东省结合实际,就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制定了相关指标。督导检查组对16个区的相关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下表)。

  广东省16个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doc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教学用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任教师数八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是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不要求每个单项指标均达标)。计算差异系数的八项指标数据均来源于全国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差异系数是一组数据的标准差与其均值之比,是测算数据离散程度的相对指标。差异系数的值越小,说明县域内校际间的差异也越小,即学校间的均衡程度越高。核查结果:16个区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其中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291至0.567之间;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在0.159至0.473之间(详见下表)。

  广东省16个区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doc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广东省根据实际,在实施办法中增加了指标,共26项指标。核查结果:16个区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均在86.5至95分之间,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要求(详见下表)。

  广东省16个区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表.doc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需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广东省对16个区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基本符合要求。我们此次也设计了问卷,结合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问卷调查,调查结果与广东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16个区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16个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与经验

  广东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始终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民生工程,科学谋划,注重统筹,强化督导,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为广东打造南方教育高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注重顶层设计,完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

  广东省以建设“规范化学校”为策略,以“创强争先”为新机制,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是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广东省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列入本省中长期规划纲要,并作为“创强争先建高地”的首要任务。2009和2013年,省政府两次印发意见,明确全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和具体要求。根据省级部署,16个区都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出台实施意见和办法,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是科学构建推进机制。全省各级政府认真谋划,精心部署,形成了规范、科学的政策措施与行动体系,明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方法、时间表和线路图。16个区都成立了由政府“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起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市区镇村校五级联动、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分工明确的推进机制,为战略规划的执行到位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是科学实施督导考核。全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党政考核内容,从基础建设、制度设计、机制创新和结果运用等环节,不断探索和创新督导考核模式,发挥教育督导职能作用,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的实现。深圳市宝安区建立“义务教育均衡优质街道”督导评估机制,在全省首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街道”督导验收。惠州市惠城区实施教育“督查员”制度,从城镇学校中选派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任副校长兼教育督查员,全面提升了农村学校管理水平。

  (二)注重统筹保障,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

  广东省在整体优化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的基础上,强调“兜底”原则,新增项目重点向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倾斜,着力改善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促进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一是执行统一标准。全省建立城乡教育统筹发展试验区,积极推进教育综合改革。通过执行规范化学校标准,全面推动区域内义务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教职员编制、教职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标准,为均衡义务教育资源奠定了基础。

  二是保障教育投入。广东省在中长期规划纲要中明确要求,到2020年各级财政教育拨款占财政总支出比例达到25%以上。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政策措施,省级财政2012-2015年教育投入“一揽子计划”共安排1180亿元,其中100亿元用于基础教育“创强”,重点向欠发达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2012年,全省统一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分担比例和拨付方式。2013-2015年,又将小学、初中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分别提高200元、400元,且每年提标一次。广州市番禺区近两年财政投入教育达到22.85亿元、25.49亿元,全面落实教育“三个增长”的目标。深圳市宝安区2005年起率先在全市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并逐年增加,2013年达2.4亿元。

  三是优化资源配置。全省根据城乡总体建设规划,结合常住人口密度、生源、交通等条件,不断调整中小学布局,实行规模办学,优化资源配置。深圳市龙岗区不断加大校舍建设力度,近三年新增24000多个义务教育公办学位,有效缓解了外来人口剧增所带来的入学压力。广州市荔湾区从规划源头合理对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布局,近三年新增教育占地面积7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5万多平方米;花都区在政策、资金、项目上向边远学校倾斜,使边远学校办学条件部分指标超越城区学校。佛山市三水区近两年投入6000多万元用于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改造,使农村学校面貌焕然一新。

  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全省校园网络以及农村学校远程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快,完成了“粤教云”项目“名师伴我行”资源平台建设,启动了“广东教育视频网”建设,向边远农村学校输送优质教育资源。16个区中小学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和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已基本覆盖,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更加广泛。

  (三)注重整体提升,加强义务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广东省以提高专业化水平为目标,大力实施“强师工程”,不断完善机制,优化结构,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一是建立补充交流机制。全省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置换农村教师培训”计划。2008年开始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为全省经济欠发达地区5000多所农村中小学补充了3.3万名合格教师。建立县域内公办中小学教师、校长定期流动的刚性约束机制,要求县域内每年至少有5%的教师进行交流。广州市天河区长期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招聘优秀应届生,面向全国招收骨干教师,并成建制输送英语教师赴美培训;海珠区优先安排义务教育增编计划,3年新增中小学教师240人;通过挂职锻炼、超编教师区内流动、校际结对等,促进教师区内流动。佛山市各区选派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任教,加强对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其中,高明区2013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校长轮岗比例达68.4%。

  二是健全培养培训体系。全省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开展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全员培训和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建设。2013年,全省中小学共有21.7万人次参加省级以上培训。实施中小学“百千万人才工程”和“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培养工程,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佛山市顺德区连续多年组织中小学校长和专任教师到国内外教育发达地区进行高级研修;南海区坚持专家引领和校本研修相结合,探索“订单式”、“超市式”培训模式;禅城区、三水区充分满足教师“适时、自主、省时”的要求,发挥网络教育在教师培训中的新优势,为教师提供开放、灵活、可选择的专业化发展新途径。

  三是落实工资福利待遇。全省实行中小学教师收入水平“两相当”政策和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全面保障教师待遇。2013年,对全省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建立了岗位津贴制度,当年标准为500元/月,2014年又提高到700元/月。惠州市惠城区按照市统一部署,先于全省设立农村教师生活补贴,并按要求不断提高标准,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待遇大幅提升,极大地调动了教师到农村任教的积极性。

  (四)注重资源共享,实施义务教育联盟办学

  广东省本着“盘活存量、以强扶弱”的原则,多途径、多形式实施联盟办学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一是通过城乡校际联动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全省深入开展义务教育“千校扶千校”计划和教育资源下乡行动计划,推进区域教育联动发展。惠州市惠城区100%城市学校与农村学校“结对子”帮扶,100%农村教学点接受城市学校帮扶,帮扶重点包括学校管理理念、制度建设、教学活动开展等多方面。广州市海珠区实施“东部教研”工程,着力扶持办学水平相对薄弱的东部地区学校,发挥优质学校辐射带动效应。

  二是通过组建教育集团实现强弱学校共同发展。全省实行优质公办学校与薄弱学校集团办学,以优质学校带动各集团学校快速发展。深圳市南山区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公办教育的集团化实验,目前全区共成立三大公办教育集团,优质教育规模逐步扩大。佛山市禅城、南海等区组建“教育发展共同体”,通过“跨校结对”、“跨校带教”、“跨校共研”等形式,推进学校硬软件资源在共同体内充分共享。

  三是通过创新管理构建区域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广州市越秀区以推进“广东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区”工作为契机,创新管理方法,实施学区管理模式,通过“三共享”、“两建立”、“一实现”,促进学区内学校在办学理念、文化内涵、办学特色、管理方式等方面实现深层次的交流与融合,共享共建,共同提升。

  (五)注重内涵发展,提高义务教育办学质量

  广东省紧紧围绕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强化学校内涵建设,突出学校文化特色,把立德树人和素质教育贯穿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全过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一是坚持立德树人,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全省深化学校德育课程教学研究和改革,开展多种形式的体验式德育教育,系统性地培养学生文明习惯和塑造健全品格。深圳市南山区在全国首创手拉手希望工程、法制副校长进学校等德育示范项目,深入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日行一善、千名教师访万家、家长义工队等德育活动,整体提升了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效性。

  二是深化课程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省从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入手,积极推进广东特色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广州市越秀区探索并构建了多层面、多形式的教研模式,形成了教科培一体化、教学过程与管理信息化、课改实验课题化的特色;天河区成立教科研网络平台“天河部落”,广泛开展网上教学研讨,使学术研讨的时间、深度、广度得以延伸。深圳市龙岗区加强校长课程领导力建设,搭建“教师四级梯队成长平台”,建立质量评价体系,定期发布教育质量“黄皮书”、专项督导“蓝皮书”,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是开展校园活动,丰富学生文化生活。广州市荔湾区坚持文化立校,开展了传统文化、西关文化、校本文化为主题的三大文化实践活动,全面实施品牌学校、品牌学科、品牌教师的“三品工程”,将文化提升到教育内涵发展的核心地位;海珠区每年组织“海珠四节”(体育节、艺术节、科技节、读书节),通过这些校园文化活动活跃了校园气氛,增强了学生的体质健康和综合素质。深圳市盐田区鼓励全区学校因校制宜,个性办学,以“生态文化”和“海洋文化”为主题,打造学校的文化特色。

  (六)注重教育公平,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广东省各级政府在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基础上,重点对弱势人群给予特别关爱,努力实现教育公平。

  一是大力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全省将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机会公平纳入教育创强和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先进市督导验收指标体系,按照“两为主”要求和“一市一策”的原则,逐步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与户籍分离管理办法,完善并推广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努力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深圳市盐田区将非户籍学生教育统一纳入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每一个学生都能在公办学校就读。佛山市顺德区、高明区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比例达到95%、100%。

  二是大力保障残疾孩子入学。广东省把“按照规定设立县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和“按要求设置特殊教育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分别作为申报教育强县(市、区)和教育强镇(街、乡)的必备条件,规定特殊教育学生生均课本费不低于普通学生1.5倍,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普通学生8-10倍,提高特教保障水平。广州市越秀区重视发展特殊教育,建设了两所公办特教学校和17个随班就读点,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均达到99%以上;番禺区建有1所特教学校和1所残疾人康复中心,中心被定为国家级定点康复机构,并被中残联作为试点机构推广“引导式教育”项目,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三是大力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全省构建完善的助学体系,不断扩大学生资助覆盖面,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全覆盖。佛山市禅城区2012年投入24.6万多元,资助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和临近低保家庭学生。

  三、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县义务教育经费未做到“三个增长”

  此次受检区中仍有个别区个别年份存在“三个增长”不达标的现象。深圳市南山区在“三个增长”上问题相对严重,尽管通过督导检查已基本补齐,但仍然缺乏保障义务教育经费增长的长效机制。

  (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

  城区学校建设仍然不能很好满足因人口骤增带来的入学需求。此次检查中发现,一些城区的部分中小学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和生均体育用地仍然不足,广州市越秀区、荔湾区等问题相对突出。部分区仍不同程度存在班额过大现象,深圳市宝安区、龙岗区、佛山市高明区等情况比较严重。此外,还有一些区校际间差异系数的某些单项指标较高,广州市天河区、荔湾区等个别单项指标相对较高。

  (三)教师队伍建设仍需要进一步加强

  因学生数量增长快,一些城区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配备不足,部分区有不同数量的中小学教师师生比达不到要求,广州市海珠区、佛山市顺德区比较严重。一些区的校长、教师交流制度还不够健全。还有部分区在教师学科配齐率、名优教师比例等方面,城乡学校存在较大差距。

  四、督导意见

  对照国家和广东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要求,下一步工作仍十分艰巨。建议广东省认真总结16个区的经验,指导其他尚未达标县(市、区)扎实推进工作,针对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扎实整改。

  (一)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各级政府应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政策落实到位。教育投入要体现向农村地区、向薄弱学校倾斜,为实现均衡优质标准化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有关区要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逐校排查标准化建设中的薄弱环节。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人口变化预测,结合城市规划建设,以落实城市教育共建配套项目为主,努力做好中心城区学校扩容,逐步解决面积小、班额大等突出问题。同时加大“抬高底部”力度,努力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以缓解中心城区的入学压力。

  (三)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要继续完善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不断加大新教师补充力度,有效解决教师数量不足问题。要建立和完善鼓励政策,进一步强化教师交流制度,吸引优秀教师向非中心地区薄弱学校流动,逐步解决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快速提升薄弱学校教师整体水平。要以素质教育为理念,以课程改革为平台,加强校长教师专业化能力建设,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培养高水平、高素质的人才。

  (四)总结经验,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对照备忘录和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针对全省地方经济教育发展水平不同,建议广东省加强分类指导,一县一策,指导各地找准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对于珠三角地区,要加强均衡监测,保持工作力度,巩固已有成果,全面提升实现均衡优质标准化水平;对于其他相对欠发达地区,要强化目标责任,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过程督导,保障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保质保量如期实现。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广东省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