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通

当前位置: 首页  >  旧站栏目  >  推荐阅读

推荐阅读

海南医学院2005年招生信息

作者:admin 阅读量: 更新时间:2005-05-08

一、宗旨

为了维护高考录取工作的严肃性,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充分体现“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对有志报考我院的考生持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二、考生报考条件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体检达到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补充规定的要求;
4、学院在新生报到后的三月内,将对新生进行体格复查,复查不合格或达不到学院体检要求者坚决予以清退。

三、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2、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办法,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中,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由学校审查录取。
3、照顾加分,我院不计入录取排序,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有照顾加分的考生。
4、所录取考生经有关省招办审核批准后,将通过我院校园网、相关省份的招生信息网
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录取通知书将根据考生电子档案中的通讯地址由学校的录取工作人员直接邮寄给考生。

四、新生入学收费标准和奖、助、贷学金设置情况


1、收费标准
普通本、专科各专业学费:55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4人间)或900元/年(6人间)。
2、助学金
普通本、专生在校期间,每生每月享受地区生活补贴30元。
3、奖学金制度
1)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奖一次)标准:
一等奖:1500元 占班(或年级)学生人数的2%
二等奖:1000元 占班(或年级)学生人数的5%
三等奖:400元 占班(或年级)学生人数的25%
2)单项优秀奖学金(每学年评奖一次)标准:
200元/生,占班(或年级)学生人数的3%
4、贷款制度
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学院主动与有关银行联系,向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符合贷款要求的学生提供贷款。

五、毕业证书


通过我院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查者,颁发相应的统一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联系方式


1、邮编:571101
2、地址及部门:海南省海口市城西路海南医学院教务部招生办
3、联系电话:0898-66893751、66984630 传真:0898-66893200
4、E-mail: jiaowu3751@163.com
5、网址:www.hainmc.edu.cn 或 210.37.79.1

                                                海南医学院招生办
二O O五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