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亚洲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221年4月30日起施行。为做好新修订的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教育法修订的重大意义
二、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教育法的主要内容
三、切实做好新修订的教育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附件:《教育法2021》
党委宣传部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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