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系)、室、中心、各直属机构:
《海南医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业经亚洲通:学术委员会2016年第二次办公会审议,并经校长办公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医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doc
海南医学院科研处
201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