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转发: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亚洲通提名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学家奖候选的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05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亚洲通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拟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省科协将联合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团省委印发正式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和条件

(一)评选名额

1.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 100 名。

2.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获奖者不超过10名,在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中产生。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 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 40 周岁(1983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 45 周岁(1978 年1月 1日及以后出生)。

二、名额分配

我省可提名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学家奖候选人 15 名。请各 提名渠道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结合本单位(本地区)的实际情况, 提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没有合适的候选人可不推荐。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提名评选活动顺利进行,省科协牵头,将会同省委组 织部、省人社厅、团省委联合成立海南省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 奖领导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领导工作委员会),负责海南省第 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立监督委 员会,监督评审工作,对评审期间收到的举报和投诉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省科协负责提名工作组织实施,成立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提名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科协组织人事部。请各提名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高质量完成海南省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提名工作。

四、提名程序

(一)组织推荐。各提名单位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所在单位公示(5 个工作日)、集体研究决定的基础上,提出提名对象并排序(附件 4)。

(二)确定拟提名对象。省科协对初步提名对象的提名材料进行汇总,省科协会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团省委对初步提名对象进行评审、提出初审建议,经领导工作委员会审议,并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确定我省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学家奖的提名对象。

(三)提名上报。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通知正式提名候选人、提名候选人所在单位补充完善相应的申报材料,按有关程序上报给中国科协。

五、校内材料报送要求       

   有意申报的老师填写附件1-4,并于2月20日前将附件材料和相关支撑材料(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重要奖项等),一并发到科技处邮箱kjc@hainmc.edu.cn。通过学校公示及省科协审核后,由科技处通知候选人在电子材料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扩大人才发现和举荐视野,注重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中提名优秀青年科技人 才,突出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导向,优先提名承担“卡脖子”国家重大攻关任务、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任务,服务四大主导产业和“陆海空”三个未来产业,并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不要求提供论文影响因子等内容。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等是评价的重要参考,应与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中的有关内容对应。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三)提名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提名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提名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四)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人选提名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五)候选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需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相关工作应由提名单位统一组织,专家提名的应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组织,不得由候选人个人办理。

(六)候选人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提名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七)候选人获奖后,提名渠道和所在单位应为获奖者搭建培养和用好人才的平台。获奖者应积极参加中国科协和省科协组织的国情考察、座谈交流、科技服务、学术交流等活动。

六、科技处联系人

邢艳珑  66984599

 

 

附件:1.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样表)

 2.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

 3.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4.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学家奖提名对象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