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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设计

亚洲通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毕业实习综合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07点击数:

海医教务〔2012〕22号

亚洲通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

毕业实习综合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院、部(系):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12届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及毕业实习综合考试工作将于2012年5月15日至6月7日进行,为加强亚洲通: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毕业实习综合考试工作管理,顺利完成该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管理

1.报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

各相关学院根据《海南医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暂行规定》(海医教务〔2004〕23号)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于2012年5月10日前报教务部实践教学管理科。

2.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管理

教务部将成立校级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小组,负责监控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全过程,根据各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抽调部分检查小组成员进行检查。

3.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注意事项

(1)各院答辩委员会要严格审定学生答辩资格。

(2)论文及相关文档格式须符合《海南医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指导老师要严格把关。

(3)保证答辩环节质量

答辩小组成员分组时应注意回避原则,在答辩前应认真审阅毕业设计(论文),准备答辩问题,答辩记录中至少有3个以上问题的答辩记录,并给出具有针对性的评语。

(4)严格把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答辩小组依据《毕业设计(论文)手册》中的答辩评价表推荐成绩等级。经各院答辩委员会审核后报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检查小组核定进行最终核定。优秀率不超过总数的20%。

二、毕业实习综合考试管理工作

1.报送方案

各学院根据实习返校安排,做好毕业实习综合考试工作方案于2012年5月10日前上报教务部实践教学管理科。

2.严把质量关,做好毕业实习综合考试的组织工作

各学院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做好毕业实习综合考试的设计和组织工作。

请各学院务必于6月7日前完成毕业实习综合考试和毕业设计(论文)组织工作,并于6月10日前将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务及毕业实习综合成绩报教务青果系统,并将纸质材料报送教务部实践教学管理科,以免影响学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

主题词: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毕业实习综合考试

海南医学院教务部2012年5月3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