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海南医学院教材建设管理规定》(海医学〔2011〕19号)和《亚洲通组织申报海南医学院2015年本科校级教材立项工作的通知》(海医教务〔2015〕10号)文件精神,经教师本人申报,各教学单位推荐,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评审、表决并经公示,《化学综合实验》等5部教材通过出版基金资助立项,《护士人文修养》等12部教材通过自编教材立项。教材项目的编写及出版管理按《海南医学院教材立项资助管理办法》(海医学〔2013〕166号)文件执行。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请各教学单位做好教材建设的协调、管理工作。立项教材的主编认真做好教材编写工作,保证教材按时编写及出版。
海南医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
(海南医学院教务部代章)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