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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通组织申报海南医学院2014年本科校级教材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4 16:29:40 发布人:宋融 作者:lyh 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海南医学院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亚洲通:教材建设工作,鼓励编写和出版反映亚洲通:教学成果、具有亚洲通:教学特色的教材,推动亚洲通: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决定开展2014年本科校级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立项范围和重点
1、立项范围:
(1)教材的选题必须与亚洲通:教育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对应,教材内容符合教学大纲,并确定在该课程的教学过程中使用。
(2)第一主编为亚洲通:在编在岗教师的教材项目
2、立项重点
(1)数字化教材。
(2)反映教学改革成果,特色明显的教材。
(3)国内尚无统编教材出版或虽有统编教材但不适合亚洲通:使用的教材。
二、下列教材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
1、课程可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获奖教材的教材项目
2、目前已受到学校教材项目资助或有其他项目资助的教材,不重复资助。
三、申报条件
1申报立项的教材分为自编教材(讲义)和正式出版的教材两种类型。申报正式出版的教材,一般须在校内自编教材(讲义)基础上,经两届以上的学生教学实践试用,且效果较好。
2、原则上理论课教材主编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实验课教材主编应具备五年以上教龄的讲师及以上职称。
3、主编教师至少要有讲授本课程两次以上的教学经历。
4、立项教材实行主编负责制,一般设正、副主编各1人。
5、申请主编的教材项目限报1项,参编人员不超过2项(含2项);尚未完成前期立项教材编写任务的主编不得申请本年度教材项目。
四、审批程序
1、自编教材项目 各教学单位提出规划选题、申请自编教材项目的主编填写《海南医学院自编教材立项申报书》、教学大纲、编写大纲一式三份,交教研室初审,二级院、部(系)教材建设委员会作复审后报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部)。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终审,并对通过评审的教材项目名单进行公示。
2、教材出版基金项目 申请出版基金项目的主编填写《海南医学院出版基金立项申请书》、教学大纲、拟正式出版的教材样章一式三份,交教研室初审,二级院、部(系)教材工作委员会复审后报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部)。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终审,并对通过评审的教材项目名单进行公示。
五、资助标准与经费管理
1、资助标准
(1)自编教材项目 自编教材字数应与教学大纲、教育计划学时数相匹配,原则上理论课每学时为4000字左右,实验课每学时2500字左右。经批准立项的教材建设项目,根据教材编写字数多少,学校给予不同幅度的编写经费支持(每千字18元)。
(2)教材出版基金项目 出版基金由学校全额资助。
2、经费管理
(1)教材建设经费管理按《海南医学院教材建设基金管理办法》(海医学〔2011〕19号)执行。
(2) 教材建设经费由主编安排使用。主要用于会务费、图书资料费、小型设备和工具材料费、印刷费、评审论证费、及差旅交通费等项目。
(3)教材建设经费分两次拨付。学校先期拨付30%的经费,完稿后拨付剩余部分。
六、立项要求
1、本次立项教材建设周期为一年,即最终完成期限截止2015年6月30日。凡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结题或验收不合格的教材,可申请延长一年结题。届时仍验收不合格,资助经费必须如数退还,三年内不得申请学校的教材立项项目。
2、主编应严格把关书稿质量,所有参编人员必须遵守《著作权法》,凡存在抄袭、剽窃,引起著作版权纠纷者,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缴全部资助经费,一切责任由主编自负。
3获得学校出版资金资助的教材应在其前言中注明。
4、教材出版基金项目必须由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组织专家审定书稿质量和出版社资质后方可同意出版,否则学校不予拨付相关出版基金经费。
七、申报截止日期
相关表格可/webapps/jwb/下载。各学院、部(系)于2014年4月11日前,将《海南医学院自编教材立项申报书》或《海南医学院教材出版基金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及相关附件材料报送教务部教材科,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183361830@qq.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海南医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
(海南医学院教务部代章)
2014年3月14日
主题词:教材 立项 通知
海南医学院教务部 2014年3月14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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