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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学院亚洲通印发2019年用房搬迁和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9点击数:

各院、部(系)及其党委,各室(中心),各直属机构:

《海南医学院2019年用房搬迁和调整工作方案》业经亚洲通:2019年第七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海南医学院2019年用房搬迁和调整工作方案

海南医学院

2019年4月22日

附件

海南医学院2109年用房搬迁和调整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学校新建用房的使用和原建用房的调整,合理布局现代大学功能区域,以最优化的校园基础建设条件实现学校更名,学校决定2019年上半年全面开展各类用房的搬迁和调整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实验楼整体搬入。包括各类教学实验室用房和科研实验室用房。

(二)三个中心整体搬入。

(三)综合实验楼用房调整。

(四)教室用房调整。

(五)办公用房调整。

(六)研究生楼用房调整。

(七)游泳池启动使用及其他用房调整。

二、组织管理与工作职责

在保证教学秩序和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用房搬迁和调整,在学校申请更名大学前改善功能布局。为了有序做好相关工作,成立搬迁协调工作组,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

(一)搬迁协调工作组

组长:杨俊

副组长:黄元华(常务)、孙晓宁、向伟、张彩虹

成员(一把手负责):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宣传部、纪检监察处、教务处(医院管理处)、科技处、保卫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房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工会、学生工作处、团委、研究生院、基础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药学院、热带医学与检验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中医学院、医学信息学院、临床技能实验教学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

主任:谢协驹、蒙铂巍、蒙伟、郭峻莉

副主任:熊燏

成员:由教务处、科技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房产管理(后勤管理处)处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

1.全面统筹用房的搬迁和调整工作;

2.协调、落实学校党委和行政对用房搬迁和调整工作的指示。

(二)各职能部门职责

1.涉及用房搬迁和调整的各党政机构和各级教学、科研单位、相关党委(总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所属的教学、科研、办公用房的搬迁和调整工作。

2.院长办公室:负责办公用房调整;协调各类用房的搬迁和调整工作。

3.教务处(医院管理处):负责实验楼教学实验室、三个中心、综合实验楼、教室、研究生楼、游泳池及其他用房的搬迁和调整工作;协调其他用房的搬迁和调整工作。

4.科技处:负责科研实验室用房的搬迁和调整工作。

5.基建房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负责各类用房搬迁和调整的基建工作;负责落实各项搬迁工作。

6.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各类用房的搬迁和调整的设备(含家具)配置工作。

7.计划财务处:负责各类搬迁和调整的经费保障。

8.审计处:负责经费审计。

9.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工作。

10.保卫处:负责各类用房搬迁和调整的消防、保卫工作。

11.工会:负责动员教职员工参加各类用房的搬迁和调整工作。

12.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用房的搬迁和调整工作。

13.团委:协调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用房的搬迁和调整工作。

三、工作进度

(一)实验楼、三个中心、游泳池搬迁

1.审定整体工作方案:2019年2月25日—2019年4月30日。完成本工作方案征求意见和审批。

2.搬迁前基础建设审核:2019年2月25日—2019年4月30日。审核实验楼、三个中心、游泳池的基建、供电、供水、排水、网络、空调、通风、消防、窗帘、环境卫生等基础建设工作;审核黑板安装与需要进一步改造的项目;确定消防验收、整体验收等工作事宜。

3.搬迁时间申报:2019年2月25日—2019年3月10日。由各教学、科研使用单位确认用房设置并申报实验楼、三个中心、游泳池搬入时间(在4月1日—7月31日之间,每个实验室的搬迁时间设计为9日左右,即周六起至下周日止)。

4.搬迁前改造与工程验收:2019年2月25日—2019年5月31日。注重消防措施的保障;重点实施三个中心口腔技能实验室改造;进行其他相对简单而必要的改造;争取通过实验楼、三个中心、游泳池的工程验收。

5.实施搬迁:2019年6月1日—2019年7月31日。根据各部门申报的搬迁时间,结合基础建设条件,分步组织实施实验楼、三个中心、游泳池的迁入。

6.搬迁后完善:2019年6月1日—2019年8月31日。实施安装黑板、完善实验室一体化多媒体和智慧教室(应提前完成前期工作)、三个中心副楼等难度较大的安装与改造;美化室内外环境。

(二)综合实验楼、教室、研究生楼、办公及其他用房调整

1.审定用房调整方案:2019年3月1日—2019年5月31日。完成综合实验楼、教室、研究生楼、办公及其他用房调整方案的征求意见和审批。用房调整要考虑预留一定空间用于科研平台建设,以配合学校人才引进工作的开展。

2.搬迁前维修:2019年6月1日—2019年7月31日。实施相对简单而必要的维修、改造。

3.实施调整用房的搬迁:2019年8月1日—2019年8月31日。结合实验楼、三个中心等搬迁进度,分步组织实施综合实验楼、教室、研究生楼、办公及其他用房的调整、搬迁。

四、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学校党委和行政统一领导,使用单位充分落实主体责任,职能部门主动牵头、加强协调。

2.经费保障:学校为用房搬迁和调整提供专项经费保障(按需给予必要的维修改造、多媒体和智慧教室配置等经费支出)。

3.舆论宣传:引导全校师生职员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劳动最光荣的精神,积极主动参与用房搬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