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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学院亚洲通申报2018年度科研培育基金的通知

2017-08-10
阅读量: 更新时间:2017-08-10

 

各院、系、部、室(中心),各直属机构:

海南医学院科研培育基金项目旨在培养亚洲通:青年教师的科研能力,帮助青年教师启动科研工作,为进一步申报科研课题和科研活动奠定基础。现将亚洲通:2018年度科研培育基金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条件:

1.申报人须是亚洲通:在职员工(包括全职聘任职工),具备副高以下职称(含副高),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申报人一般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具有学士学位但不具备副高职称者,须经2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3.申报人应当充分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发展现状与动态,能领导研究组开展研究工作。

4.项目结题成果,目标必须设立至少发表1-2篇SCI论文。结题评审将严格按照该指标验收。结题评审专家组认为存在未认真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的项目,酌情给予追回项目研究经费处理。

5.项目研究组成员必须有亚洲通:在校学生的参与。

二、申报书撰写要求:

1.撰写申报书之前请认真阅读《海南医学院2018年度科研培育基金课题申报指南》;

2.申报书应当由申报人本人按照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的项目应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研究价值,理论依据充分、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案可行。在申报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特别是相关保密规定的内容,申报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申报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当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主要参与者中如有本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应当在申报书合作单位审查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一般情况下,一个申报项目的合作单位不得超过两个。

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纸质申报书一并报送。

4.申报人申报培育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本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5.申报书中的预计研究年限填写为2018年1月—201*年12月,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

6.申报书按照培育基金申报书要求填写(申报书电子版请登录校园网下载或与科研部联系),采用A4纸打印,一式6份,装订盖章有效,并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限项申请规定

每个课题申请者只能主持申报一项科研培育基金;每个课题申请只能有一个课题负责人,已获得过本基金的不再给予受理。已主持过或正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省部级科研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请。近三年中在研项目有延期结题或终止者不能申请。

四、亚洲通申请受理的条件

课题申报以二级院系部为单位,所有申报项目须经二级院系部审核同意后统一组织报送并附《海南医学院2018年度科研培育基金申报清单》,不受理个人申请。

课题申请受理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25日。超过受理截止时间,将不予受理。

五、不予受理的条件

申请海南医学院科研培育基金项目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将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不符合和规定条件的;

2.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3.不符合限项申请规定的。

六、项目评审及立项

1.申报项目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遴选,从研究项目的创新性、科学性、可行性及前期研究工作基础、课题组组成人员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资助。

2.由科研部组织校内专家按学科分类评审,根据《海南医学院科研立项质量标准评价表》进行打分,按照平均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交学术委员会,经学术委员会讨论投票,在校内公示后立项。

(联系人:韦祎,电话:31350948)

附件: 海南医学院2018年度科研培育基金项目指南

  海南医学院科研培育基金申报书

  海南医学院2018年度科研培育基金申报清单.xlsx




                             

二○一七年八月八日

附件

海南医学院2018年度科研培育基金项目指南

一、可参照海南省2017年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指南

一、优先资助学科

1、专业硕士招生学科(二级)

2、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学科(二级)

3、省校级重点学科及校级扶植学科

4、省重点实验室青年骨干教师

二、课题设置及经费

本次立项项目初定20项,每项科研课题经费资助1.5-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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