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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学院亚洲通举办第十六届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2019-10-15
作者:体育部 编辑:吴乾圣 阅读量: 更新时间:2019-10-15

 

海医学〔2019242号

海南医学院

亚洲通举办第十届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促进全民健身运动,增强师生体质,营造更加和谐奋进的

校园氛围,经研究决定于 2019 11 月 15-17 日举办海南医学院第十届田径运动会。

现将《海南医学院第十届田径运动会组委会成员名单》 《海南医学院第十届田径运动会比赛竞赛项目及参赛办法》《海南医学院第十届田径运动会比赛筹备工作职责》《海南医学院体育道德风尚奖及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海南医学院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工作人员、保卫工作守则及保持良好赛风的几项要求》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部门和工作人员,本着“节俭、隆重、热烈、 团结”的原则,在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下,加强协调, 精心组织,密切配合,重视安全,确保本次运动会取得圆满成功。

附件:海南医学院第十届田径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2.海南医学院第十届田径运动会比赛竞赛项目及参赛办法

3.海南医学院第十届田径运动会筹备工作职责

4.海南医学院体育道德风尚奖及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

5.海南医学院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工作人员、 保卫

工作守则及保持良好赛风的几项要求

         

海南医学院

201910月12日

 

附件 1

海南医学院

第十六届田径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任:谢江波

执行主任:黄元华

常务副主任:龚宁波

副主任:李    谢协驹  杨小东      陈政宏

 员(排名不分先后):

李孟森      王武钢  单明华  韩祥畴  覃业亮

符琬聆  冯志成      邝家旺        

刘启昌  李巍景      张万科  周代锋    

   陈晓松  何琪懿          陈基成

郑文芝      杨建军  薛伟波  雷泽浩  王家辉

       

组委员会下设机构:

一、办公室

 任:陈政宏

副主任:肖红秀  李果果

 员:邹        赵丽华

二、运动员资格审查组

学生组组长:王明兴

 员:徐芳芳

教职工组组长:张  

 员:李继平  蔡彦之  刘伟运

三、保卫组

 长:覃业亮

副组长:王长福

 员:12人(按实际人员报)

四、宣传组

 长:王武刚(兼)

 员:王春东  吴乾  学生38人

五、精神文明组

       长:邝家旺(兼)

副组长:张贞云

 员:穆天强  高中桥

六、后勤组

 长:尚明洪

副组长:陈丹云

 员:12人

七、医务组

 长:王柱贤

副组长:李英

 员:陈明婉  陈惠梅  何粤斌      赵书章

 

救护车组组长:1人,组员3人

八、仲裁委员会

谢协驹(兼)   奋(兼)  杨小东(兼)

九、纪检监督委员会

     学生组:          

     教职工组:李孟森      李继平

十、竞赛组

 长:陈基成

副组长:任  

 员:赵莹莹  崔再迟

十一、颁奖组

 长:曾梅(兼)

副组长:蔡彦之(兼)      谢桂花

 员:30人

附件 2

海南医学院

第十六届田径运动会竞赛项目及参赛办法

一、竞赛日期

2019 11 月 15 日~17

二、竞赛地点

学校城西校区田径运动场

三、参加单位

学校各院、部(系),各基层工会(校本部各工会组成一队参赛)

四、竞赛项目

(一)学生组

1.男子: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 米、4×100

米接力、4×400 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

铁饼(2kg)、标枪(800g)

2.女子: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4×100 米接力、4×400 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4kg)、铁饼(1kg)、标枪(600g)

(二)教职工组

1.个人项目:

1)青年男子组:100 米、400 米、1500 米、4×100 米、4×400 米、跳高、跳远、铅球(7.26kg)、铁饼(2kg)、标枪(800g)

2)青年女子组:100 米、400 米、800 米、4×100 米、跳远、铅球(4kg)、铁饼(1kg)、标枪(600g)

3)中年男子组:100 米、400 米、1500 米、跳远、铅球(5kg)、铁饼(2kg)、标枪(800g)

4)中年女子组:100 米、800 米、铅球(4kg)、铁饼(1kg)、

标枪(600g)

5)老年男子组:800 米、1500 米、铅球(5kg)、铁饼(2kg)、

标枪(800g)

6)老年女子组:800 米、铅球(3kg)、铁饼(1kg)、标枪 (600g)

2.集体项目:20 人×50 米接力(男女各 10 人)

五、参赛办法及要求

(一)学生组

1.由临床学院(第一临床学院组 2 个队),高等职业教育学

院(组 2 个队),其他以各院、部(系)为单位组 1 个队参加

2.每单位须报领队 1 人,教练 2 人,其中领队必须为各院、部(系)的党委书记或副书记,教练如果是学生担任要备注(学生)

3.每个代表队在每个竞赛项目限报 2 人(接力项目除外),

每人限报 2 项(接力项目除外),每单位可报男女接力各 1 队

(二)教职工组

1、运动队代表团设置

根据亚洲通:运动会职工参队实际,本届运动会设第一代表团代表队、第二代表团代表队、第三代表团代表队、第四、五代表团代表队、第六代表团代表队、第七代表团代表队、附属肿瘤医院工会代表队、海南省安宁医院工会代表队、海南省妇幼保健院工会代表队,省中医院工会代表队,共10个参赛单位。其中:

第一代表团涵盖校本部机关工会、图书馆联合工会、医学信息学院工会、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会、国际教育学院联合工会、成教学院联合工会等六个基层工会;

第二代表团涵盖校本部基础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工会、管理学院工会、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部)工会、外语部工会、体育部工会等五个基层工会;

第三代表团涵盖校本部第一临床学院联合工会、中医学院工会、海南省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工会、国际护理学院工会、公共卫生学院工会 、药学院工会、口腔医学院工会、热带医学与检验医学院工会等八个基层工会;

第四五代表团代表队涵盖附属海南医院工会、海南医学院临床学院职工;

第六代表团代表队涵盖第一附属医院工会;

第七代表团代表队涵盖第二附属医院工会、第二临床学院会员;

附属肿瘤医院工会代表队、海南省安宁医院工会代表队、海南省妇幼保健院工会代表队,省中医院工会代表队按所在单位组队。

2、每个参赛代表团须报领队1人、男女队教练员各1人。领队一般由各代表团正副团长担任,具体负责整个运动会期间本代表团人员组织工作,向运动会组委会负责。教练员负责参赛职工报名汇总、协调组织训练、协助组委会做好运动员各项赛事联络。各基层工会负责动员组织本工会会员积极参赛、组织报名、提供必要的后勤服务。

3、代表队队旗

各单位代表队引导牌由学校工会统一制作。各代表队可另外自行制作队旗,规格按2号国旗尺寸(240cm*160cm),色彩不限,但必须有本单位名称。

4、服装和器材

4.1各单位代表团参加开(闭)幕式以及运动员参加比赛的服装必须整齐统一。

4.2运动会比赛器材由组委会提供。

5、经费

5.1各参赛单位参加运动会的费用,包括比赛服装、训练场租、运动员人身意外保险,教练和运动员比赛、训练期间的误餐补贴和饮水及比赛期间所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等按规定可从本单位工会经费支出,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办理开支手续。单位工会经费不足的,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总工会《亚洲通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琼财库〔2015〕1743号)规定,可申请单位行政经费专项补助。

5.2竞赛经费由学校工会负责,从学校工会经费中列支。

6.青年组:运动员年龄为 35 周岁以下(1984 11 月 30 日以 后出生),每个参赛单位在每个竞赛项目可报 4 人,每人限报 2 项,集体项目除外。

7.中年组:运动员年龄为 35~50 周岁(1969 11 月 30 日以 后至 1984 11 月 29 日前出生),每个参赛单位在每个竞赛项目 可报 4 人,每人限报 2 项,集体项目除外。

8.老年组:运动员年龄为 51 周岁以上(1969 11 月 30 日以 前出生),每人限报 2 项,集体项目除外。

六、运动员参赛条件

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思想政治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身体健康者(健康问题由各参赛单位把关),每位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险(校方责任险)方可参赛。

(一)学生组

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各院、部(系)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二)教职工组

1.运动员必须是学院或附属医院的在册职工(本单位交纳社

会保险三个月以上)。

2.高年龄组运动员可以报低年龄组项目,但低年龄组运动员不能报高年龄组项目。

3.教职工运动员可由基层工会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费用

从工会会费中列支。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规则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

则》,径赛按成绩录取进入下一赛次。

(二)径赛项目在塑胶跑道上进行,比赛器材由体育部统一

准备。

(三)比赛所需号码布由大会统一制作。

(四)计分方法:

1.计分方法:单项按 7、5、4、3、2、1 计分,接力项目计分加倍。如报名不足 8 人(队)时,按实际报名人数(队)减 1 录 取名次,但仍按以上方法计分 ,若某项只有 1 人(队)报名,则 取消该项比赛,并通知该运动员改报其它项目。

2.运动员每打破一项学校田径运动会记录加 7 分,每打破一项 省大学生田径运动会记录加 14 分,每打破一项全国大学生运动会记录加 28 分,1 人在同一个项目比赛中,如多次打破记录只算一 次加分。

3.代表队如果对比赛结果有异议,必须在比赛当天(比赛成

绩公布后 30 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申诉。对运动员的资格有异议 者,必须向资格审查处申诉。同时交申诉费 300 元,胜诉如数归 还,败诉申诉费归组委会。

八、名次与奖励

(一)学生组

1.各项均录取前6名,前3名发奖牌、证书,后3名只发证书;并颁发奖金或等值奖品:第一名 200 元、第二名 150 元、第三名 100 元、第四名 80 元、第五名 70 元、第六名 60 元。

2.运动员参加学校田径运动会比赛打破海南省大学生田径单

项比赛记录者,每一单项奖励 1000 元,打破学校记录者,每一单 项奖励 300 元。

3.设男子团体和女子团体总分名次奖。团体总分名次按各单

位运动员在各项比赛中得分之和排出团体总分名次,总分多者名 次列前。如遇总分相等,则依次按打破记录多者名次列前;如仍 相等,则按获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前 3 名颁发奖杯,后 三名颁发牌匾。

4.团体总分名次:第一名奖励1000 元,第二名奖励 800 元,

第三名奖励 600 元,第四名奖励 500 元,第五名奖励 400 元,第 六名奖励 300 元。

5.设“体育道德风尚奖”3 名,每名奖励 500 元;设“优秀组 织奖”9 名,每名奖励 500 元。

(二)教职工组

1.个人项目均录取前 6 名,前 3 名发奖牌、证书和奖金,后 3 名只发证书,第一名 350 元、第二名 300 元、第三名 100

2.运动员参加学校田径运动会比赛打破学校记录者,每一单

项奖励 300 元。

3.团体总分奖励前 3 名,颁发奖杯和奖金,第一名奖励 2000

元,第二名奖励 1000 元,第三名奖励 800 元。

4.设“优秀组织奖” 3 名,每名奖励 500 元。

九、运动员资格审查

(一)为突出学校体育以育人为宗旨的指导思想,希望各单

位认真对报名参赛运动员资格严格把关,杜绝违反规定、弄虚作 假、冒名顶替等行为,以端正赛风、公平竞争。

(二)资格审查组在比赛前、比赛中、比赛后,将对参赛运

动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对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队)将取消参赛资格和获奖名次,对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并通报全校。

十、裁判员

由学校体育部选定的人员担任裁判。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及领队教练会时间、地点

学生组报名截止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 2019 10 18日, 职工组报名截止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 2019 10 25日,过期自负。
领队教练会时间:2019111316点,

地点:宋子文体育馆二楼会议室。

十二、报名办法

各参赛单位将填好的报名表及其电子版统一报送学校体育部(邮箱:125224348@qq.com),教职工运动员由各基层工会为单位将报名表及电子版发至上述邮箱。所有运动员一经报名,将不得 更改和补充,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十三、其他

(一)各代表队自备队旗,供开幕式入场时使用,各队的队

旗自行保管。

(二)各参赛运动员赛前检录时必须出具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否则不予参赛。

(三)参加本次比赛的各代表队,领取运动员号码布时必须

向大会组委会交纳“保证金”100 元;比赛结束后运动员号码布完 整归还,则其缴纳的“保证金”如数退还;如果存在丢失情况则 从“保证金”中扣处(每块号码布 5 元)。

(四)各参赛队各参赛单位请于 2019 11 月 10日前,提供 一份 200 字左右的文字稿,送学校宣传新闻部,作本单位运动员 入场时介绍用。

十四、本届运动会竞赛规程由组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3

海南医学院

第十六届田径运动会比赛筹备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陈政宏总负责)

负责运动会的组织、协调工作,发布通知等。具体如下:

(一)开幕词、闭幕词、领导讲话、发言稿的文字准备;

(二)大会主席台人员座位的安排,拟定颁奖领导名单;

(三)开幕式和闭幕式的程序、主持词的准备工作;

(四)运动会各种通知及总结的撰写;

(五)通知人员开会及其他临时、应急工作;

(六)各运动代表队联络员及联系电话的确定和联络工作;

(七)运动会《秩序册》、《成绩册》的印制工作;(由竞

赛组提供相关材料,办公室校稿、审核和印制)。

二、宣传组(王武刚总负责)

(一)赛前和比赛期间校园氛围的营造。包括横幅、标语、

会场横幅、主席台背景、气球、纸烟花等;

(二)运动会解说词及运动会的宣传报道、花絮、各代表队

入场介绍词等工作;

(三)广播员的选派及现场播音;

(四)运动会期间的媒体宣传、摄影等工作。

三、竞赛组(陈基成总负责)

(一)场地、器材、裁判和编排等工作;

(二)负责开幕式、闭幕式入场相关工作。包括各类旗、牌

的准备,引导员的组织以及入场仪式队伍的组织和指挥;

(三)各类奖杯、奖牌的制作。

四、后勤组(蒙伟、尚明洪总负责)

(一)大会主席台及整个会场的布置;

(二)大会饮用水的发放;

(三)运动会期间水、电的供给;

(四)运动会期间食品卫生及其安全;

(五)接送运动员的车辆安排。

(六)保障赛会所需的桌椅,

五、保卫组(覃业亮总负责)

(一)大会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维持比赛场地的秩序,布置警戒线。

六、精神文明组(谢协驹、邝家旺、陈奋总负责)

“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的评比由学工部、宣

传部、工会、体育部组成。

七、医务组(王柱贤总负责)

(一)医务人员的值班安排; 安排救护车。

(二)运动会期间运动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八、运动员资格审查组(陈奋、邝家旺总负责)

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九、颁奖组(曾梅总负责)

(一)运动会荣誉证书的制作、颁奖及成绩记录工作;

(二)颁奖仪式礼仪女生的选拔(共 10 名)、服装的落实;

(三)协调安排颁奖人员。

十、仲裁组

(一)接受各运动队对运动员不公正的判决提出的申诉、投诉,

(二)做出的相关决定为最终裁定。

十一、纪检组

(一)监督赛区的各种违纪行为,

(二)接受与纪律相关的申诉、投诉。

十二、其他

(一)入场仪式的国旗、校旗的升旗手,以及各类标牌举牌

人的选拔。共计 27 名;(邝家旺总负责)

(二)运动员的奖金发放;(邝家旺、陈奋总负责)

(三)运动会音响、《运动员进行曲》、《国歌》、颁奖音

及运动会期间各类音乐的准备;(曾梅负责)

(四)宣传彩旗的制作和插置。(曾梅负责)

(五)运动员的意外保险问题。(邝家旺、陈奋总负责)

(六)运动会开幕式节目(团委、学工、体育部、各参加表演院系负责)

附件 4

海南医学院

体育道德风尚奖及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

一、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

为了贯彻“竞赛育人”的宗旨,促进亚洲通:学生精神文明建设,

保证本次比赛顺利进行,形成良好的赛风,组织委员会决定在比赛期间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一)评选条件

1.严格执行竞赛规程和《运动员守则》、《教练员守则》, 不弄虚作假。

2.具有全局观念,始终把局部利益置于全局利益之下。遵守大会的有关规定,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令行禁止。

3.认真对待每场比赛,奋力进取,顽强拼搏。胜不骄,败不馁。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4.纪律严明,谦虚谨慎,赛风端正,尊重对方,尊重裁判,尊重观众。

5.积极参加大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6.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关心集体,团结友爱,爱护公物,注意安全。热情帮助大会组委会做一些力所 能及的工作。

(二)评选方法

以各代表队为评选单位。采取大会各部门各队投票推荐和评选小组考查结合的办法,评 3 个代表队,由大会组委会审查批准, 发给奖牌(体育道德风尚奖)。具体评选程序如下:

1.各代表队委派一名监督评比员,在协助领队和教练加强本

队的全面管理的同时,向大会“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小组投票 推荐 3 个代表队。

2.竞赛裁判长,大会派驻各代表队工作人员以及大会各个部

门的负责人结合本职工作范围如实向大会反映各队的表现情况, 填写好评选小组发放的评选推荐表。

二、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

为了贯彻“竞赛育人”的宗旨,促进学校学生精神文明建设,

优化比赛环境,保证本次比赛顺利进行,形成良好的赛风,组织 委员会决定在比赛期间设“优秀组织奖”。

(一)评选范围

凡参加学校田径运动会的各代表队均有资格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严格执行竞赛规程和《运动员守则》、《教练员守则》,不弄虚作假。

2.各二级学院的领导关心,在每个比赛场次均有至少一名领

导在现场。

3.每天到场观看比赛的学生人数不少于各学院提供座位人数

总和的 15%。(学生人数以后勤组提供数据为准,现场人数以检查小组现场统计数据为准)

4.各院、部、系的观众及运动员所在看台卫生环境综合评定

“良好”以上。(每半天的比赛结束后,检查小组将对此项进行检查,并通过拍照等方式进行记录和存档)

5.运动会期间,每院、部、系被采用有效新闻稿件不少于 5

篇。各二级学院请指定三名学生通讯员上报本单位稿件。(此项以宣传部提供数据为准)

6.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1)各运动员代表队不参加开幕式、闭幕式和服装混乱、队伍

松散的单位。

(2)比赛过程中不顾全大局,无正当理由随意退出比赛者(无

论集体或个人)。(此项以竞赛组提供数据为准)

(3)不尊重裁判、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干扰裁判正常工作

者。(此项以竞赛组提供数据为准)

(4)运动会期间发生观众或运动员发生不文明行为、扰乱赛场

秩序者。(此项以竞赛组提供数据为准)

(5)发现冒名顶替者。(此项以资格审查组提供数据为准)

(6)各院、部、系非运动员及比赛当天无比赛任务的运动员,

违反规定随便进入场地,有 2 人次以上者。(此项以检查小组提供数据为准)

(7)运动员无故不参加比赛,达两人次以上者。(此项以竞赛

组提供数据为准)

(三)评选办法

1.检查小组每个比赛日定时(上午 10:00-11:30;下午 15:

00-16:30)对各院、部、系进行检查并作详细记录,各参赛队必 须在每次检查中完全满足第一条所涉 5 项条件且不违反第二条所 涉任一项条件,方可具备参选资格。

2.检查小组将在综合评定各项指标后,在闭幕式前举行的各

队领队会议上公布检查结果。

3.以各代表队为评选单位。大会各代表队的领队可按“推荐

”规定推荐 “优秀组织奖”代表队 9 个,于大会比赛结束前场次送交大会办公室。

4.评选小组以“推荐表”及考查相结合的办法。评“优秀组

织奖” 代表队 9 个,由大会组委会审查批准。

附件 5

海南医学院 运动员 教练员 裁判员 工作人员 保卫工作守则及保持良好赛风的几项要求

一、运动员守则

(一)拥护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体育事业,团

结求索勇攀高峰,为国争光。

(二)刻苦训练,不断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尊重教练,认真

完成训练任务。

(三)发扬拼搏精神。赛出风格,赛出水平,胜不骄,败不

馁;尊重裁判,尊重观众。

(四)学政治,学文化,学科学,又红又专。

(五)虚心学习,互相交流,增进友谊,全面发展。

(六)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道德、守秩序、守纪律。

(七)不吸烟,不喝酒。衣着整洁大方,自觉抵制资产阶级

思想侵蚀。

(八)团结友爱,关心集体,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反对自

由主义。

(九)尊重领导,服从组织,遵纪守法,反对无政府主义。

(十)勤俭节约,爱护公物,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二、教练员守则

(一)拥护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体育事业,热

爱本职工作,培养又红又专的运动员。

(二)从难从严,从实际出发,认真制定训练方案,科学训

练,努力完成训练计划。

(三)做好赛前准备和临场指挥,赛后认真总结工作。

(四)学习政治理论和体育科学技术,刻苦钻研业务,勇于

进取,不断创新。

(五)严格管理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将训练比赛、育

人结合起来,关心运动员的全面发展。

(六)发扬民主,关心爱护运动员的身心健康,不准打骂和

侮辱运动员。

(七)以事业为重,处理好工作、学习和家务的关系。

(八)坚持真理、为人师表,在训练、学习、生活等方面做

运动员的表率。

(九)教练员之间要互相学习,互相支持,团结协作。

(十)坚持原则,发扬正气,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模

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尊重裁判,尊重对方。

三、裁判员守则

(一)拥护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体育事业,热

心体育竞赛工作。

(二)努力钻研业务,精通本项规则和裁判法,积极参加实

践,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三)严格履行裁判员职责,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四)作风正派,不徇私情,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倾向斗

争。

(五)裁判员之间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加强团

结,不搞宗派活动。

(六)服从领导,遵守纪律,执行任务不喝酒,不吸烟,精

神饱满,服装整洁,仪表大方,为人师表。

四、工作人员守则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各代表队服务的思想,发扬先忧后乐

的主人翁精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二)服务热情周到,为各地代表队提供一切方便。

(三)举止文明礼貌,说话和蔼,使用文明礼貌用语,讲普

通话。

(四)耐心解释各地代表队提出的问题,有问必答。

(五)增加责任心,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圆满完成任

务。

(六)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守纪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七)遇到问题慎重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五、保卫工作守则

(一)凡参加比赛的工作人员、运动员及裁判都要绝对服从

比赛大会和保卫部门的指挥,严格遵守比赛的各项规定,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共同把安全保卫工作搞好。

(二)严禁携带易然易爆物品、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匕首

等各种凶器进入比赛场地。

(三)严禁一切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进入赛区(不含比赛

大会工作用车)。各种车辆按照相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四)不准在运动场周围搭棚、摆摊、设点、堆物或妨碍比

赛的地方设摊点。

(五)凡参加比赛大会的工作人员、运动员或前来参观人员

均持证入场,否则一律拒绝。

(六)提高警惕,严防敌人的干扰和破坏活动,敢于同坏人

坏事作坚决的斗争。

(七)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治安管理处理规定,轻者罚款、警告或行政拘留处理,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六、保持良好赛风的几项要求

(一)比赛场上不出现打人骂人的严重事件。

(二)不出现侮辱、围攻和打骂裁判员的事件。

(三)不出现背后搞交易,搞“君子协定”等不正之风。

(四)不出现罢赛现象。

(五)不出现裁判员执法不公,有意偏袒一方,以及因此而

造成的恶劣事件。

(六)不出现弄虚作假,无故弃权的现象。

(七)不出现严重损公利己,缺乏公德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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