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通解除海安市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险
服务协议的通知
服务协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有关规定及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约定,经海安曹永泉皮肤科诊所(H32068500476)、海安济慈大药房有限公司(P32068500979)主动提交解除服务协议申请,现解除该2家定医药机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
特此告知。
海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海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处理中心
2025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