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亚洲通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规定及《南通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约定,经海安浒沿药店(P32068500816)主动申请,现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告知。
海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海安市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处理中心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