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asylbzj/2022-00068 | 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医疗保障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海安市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2-06-17 | 发布日期: | 2022-06-20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海安市“十四五”医疗保障规划政策解读 |
6月5日,《海安市“十四五”医疗保障规划》经市政府办印发实施。该规划是市医保局组建以来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市委、市政府组织完成的重点专项规划之一,由海安市医疗保障局负责编制,全文约1.35万字,分为规划背景、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四大部分。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时期,海安市在医疗保障领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实践探索,认真贯彻中央、省和南通市重要决策部署,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南通市级统筹、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巩固医保精准脱贫攻坚成果、落实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政策、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为“十四五”时期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
建立城乡一体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将城镇居民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合并,出台《海安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按时贯彻实施。
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与南通市职工医疗保险政策接轨,《海安县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先后出台并得到贯彻执行。
提高参保人医疗保障待遇水平。贯彻落实医保待遇政策,合理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大病保险起付线于由1.5万元分步调整到1万元。
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南通市级统筹。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六统一”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南通市级统筹制度。
积极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长三角地区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方便异地就医连网直接结算。
巩固拓展医保精准脱贫攻坚成果。持续落实医保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平均每年约2.2万人受到资助参保。出台了《海安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实施细则》。
推进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全市14家公立医院全部完成阶段性改革任务。公立医院药品、医用耗材实行零差率销售。
组织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全市定点医院参加国家、省组织药品、医用耗材的“带量采购”。逐步挤压药品和医用耗材水分,节约医疗费用,减轻群众负担。
全面推进长期照护保险。出台《海安市长期照护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了一支为失能失智人员提供照护服务的专业队伍。
二、发展目标
——聚焦待遇保障,力求公平适度。统一执行南通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大病医疗保险制度,认真谋划建立医疗保障指标体系。
——聚焦筹资运行,力求稳健安全。按照南通统筹地区规定的统一标准进行筹资,坚决守住不发生医保基金严重赤字的系统性风险底线。
——聚焦支付改革,力求管用高效。严格医保定点协议及结算管理,实施更有效率更加适合的医保支付方式,增强医保对医药服务领域的激励约束作用。
——聚焦基金监管,力求严密精准。坚决守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规范使用。
——聚焦医药供给,力求红利释放。发挥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在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不断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聚焦公共服务,力求便民利民。完善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具体设八大类15项医疗保障规划主要指标。
三、重点任务
重点任务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基金监管、经办管理、夯实基础五个层面分别阐述。
(一)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提升人民幸福体验。增强医疗保障基金共济能力,统筹做好医保基金筹资工作,促进医保待遇制度公平统一,巩固医保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扎实推进长期照护保险工作,强化重大疫情医疗费用保障。
(二)深化医保改革举措,持续释放“民生红利”。重点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稳妥推进药品耗材集中招采,继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建立医疗保障专业执法队伍,建立健全三级医保服务体系。
(三)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确保安全平稳运行。推进医保智能监控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着力推动医保信用信息管理,建立欺诈骗保举报奖励机制。
(四)创新医保经办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统一经办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提高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能力,加强医保经办服务站点建设,完善定点机构标准规范管理,持续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五)夯实医保工作基础,增强为民服务后劲。加强医保安全基础建设工作,定期开展基金运行数据分析,努力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实践,加强医疗保障人才队伍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党的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发挥党组(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挖掘党支部先锋堡垒作用,持续推进“三医”联动改革。
(二)强化责任落实,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建立责任落实和任务考核的刚性约束机制。
(三)强化调查研究,突出治理创新。建立完善常态化医保专题调研机制。坚持走群众路线,重要改革事项广泛听取意见。
(四)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医疗保障领域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强化部门对接沟通,实行信息互通共享。
(五)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全方位宣传医保政策、改革进程、典型案例等,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医疗保障改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