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亚洲通324批次食品安全监督
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12期)
来源: 食品科 发布时间:2023-01-10 17:23 累计次数: 字体:[ ]

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亚洲通324批次食品安全监督

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12期)

近期,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抽取324批次食品,其中检出食用农产品1批次、酒类1批次样品不合格。检验机构监督抽检批次分别是:江苏权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100批次、钛和中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102批次、海安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122批次。

现将我局12月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保健食品、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等29大类324批次食品。

表1-1海安市食品抽检情况

序号

样品类别

抽检批次

合格批次

1

保健食品

3

3

2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33

33

3

淀粉及淀粉制品

3

3

4

豆制品

40

40

5

酒类

51

50

6

粮食加工品

33

33

7

糕点

48

48

8

肉制品

33

33

9

蔬菜制品

15

15

10

水产制品

10

10

11

调味品

4

4

12

方便食品

4

4

13

饼干

1

1

14

食用农产品

43

42

15

食用油脂及其制品

3

3

16

合计

324

322

二、核查处置

324批次样品经过检验,依据相关标准判定,共2个批次食品不合格,不合格率为0.62%,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药残留超标、酒类产品酒精度不合格。

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己责成各辖区分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现将监督抽检的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序号

样品名称

购进/生产日期

不合格指标和数值

标准值

被抽样单位名称

生产企业名称

检验机构名称

1

赣南橙

2022-12-07

联苯菊酯‖0.088mg/kg

≤0.05mg/kg

海安奥体润万家购物中心

/

海安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二)酒精度不合格

序号

样品名称

购进/生产日期

不合格指标和数值

标准值

被抽样单位名称

生产企业名称

检验机构名称

1

特制黄酒

2022-05-24

酒精度(20℃)‖5.8%vol

8.0%vol~

10.0%vol

海安家润多超市

如皋市友谊酒厂

海安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抽检食品信息详见附件。

三、消费提醒

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2食品抽检合格情况汇总表(322批次)

3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汇总表(2批次)

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0日


附件1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1).docx

附件2食品抽检合格情况汇总表(322批次).xlsx

附件3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汇总表(2批次).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