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亚洲通办公室印发《2021年海安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海政办发〔2021〕77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将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营造安静整洁、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根据《2021年南通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通城整办〔2021〕4号)文件要求,结合亚洲通实际,制定出台《行动方案》。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重点,聚焦民生,聚焦短板,实现城市形象大改观、功能大完善、品质大提升。
二、工作目标
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有效解决六条城市主要道路两侧箱体、建筑立面、停车秩序上存在的问题,推进主要道路两侧箱体整治,按照优化整合、规范设置、包装美化的要求,实现箱体整洁、有序、美观的目标;推进主要道路沿线建筑立面整治,按照拆违、整理、修复的要求,实现建筑立面净化、序化、美化的目标;推进主要道路停车秩序整治,按照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的要求,实现停车秩序规范、有序、文明的目标。
三、工作任务
对长江路(中坝南路—通榆中路)、江海路(永安北路—凤山南路)、曙光路(中坝中路—凤山南路)、人民路(中坝北路—宁海北路)、中坝路(江海中路—黄海大道)、永安路(江海西路—黄海大道)等六条道路进行三个方面的专项整治。一是两侧箱体专项整治。优化整合,合理减量;是统筹规范,设置有序;风格统一,包装美化。二是两侧建筑立面专项整治。规范空调外机;粉刷出新立面;规范私拉乱接线路;拆除违法建设;规范户外广告。三是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合理配置增加停车场所;加快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建设;重拳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完善停车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从“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完善政策措施,落实长效机制;建立考核机制,严格督查考核;深入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加大资金投入,全力保障整治”等六个方面,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要求,确保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高效高质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