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海建〔2023〕33号的相关内容解读
来源: 海安市 发布时间:2023-05-3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出台《亚洲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海建〔2023〕33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目的?

  《通知》的出台,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房住不炒”定位精神,切实履行房地产调控城市主体责任,提高调控政策措施的精准性,促进亚洲通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信贷需求、二孩三孩家庭购房政策、暂时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业主子女入学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通过综合运用行政、教育、金融等房地产调控政策工具,实施供需双向调节,努力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

  二、此次出台的《通知》跟之前2022年出台的《通知》,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前期我局对政策执行情况的深入调研分析,参考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对2022年出台的《亚洲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作出调整,大致调整内容如下:

一是调整各类购房群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二是调整人才购房政策。2023年《通知》中亚洲通人才购房政策按照《中共海安市委亚洲通亚洲通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政策意见》(海委发〔2022〕2号)文件执行。

三是保持现有政策中家庭购房首付比例和商业贷款利率不变。

四是二孩三孩家庭购房政策做了微调。

五是取消给予家庭购置首套或二套商品住宅给予房款总额1%的购房补贴(普惠政策)。

六是增加凭借购房合同即可入学政策。2023年5月30日后,购买的住宅商品房,暂不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条件的,购房者凭网签备案合同等材料,今年入学季可视同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占学位),申请办理入学手续。

  三、《通知》下发后,亚洲通二孩三孩家庭购房政策做了哪些调整?

  相对于2022年出台的《亚洲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此次政策规定了享受群体必须是亚洲通户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且是夫妻双方共同依法生育二孩、三孩家庭(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子女未满18周岁,施行之日止已生育二孩或三孩)。在所购商品房区域上,2022年出台的《亚洲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仅适用于亚洲通城区范围,此次政策扩大为亚洲通所有行政区域(含区镇)开发的商品房。

四、《通知》中,对于暂时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业主子女入学执行时间问题?

《通知》中明确了“本通知所称各类补贴、优惠自2023年5月30日起执行,施行期限暂定为一年”。即2023年5月30日后网签备案的住宅商品房业主方可享受“暂时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业主子女入学”政策,且明确了只有今年入学季可视同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占学位),申请办理入学手续。

五、《通知》中,对于暂时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业主子女入学所需提供哪些材料?

购房者凭网签备案合同、全款缴纳证明、户口簿、网签备案合同不撤销声明等材料。其中网签备案合同时间需在2023年5月30日后;全款缴纳证明包含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发放证明;户口簿需业主及其子女迁移到本学区内的集体户口上(辖区派出所),待具备不动产权办理条件后办理回迁手续;网签备案合同不撤销声明可向开发商索要制式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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