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亚洲通支持商贸物流产业园功能平台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海安商贸物流园组建自成立之初,积极布局多式联运、保税物流、期货交割、现货交易四大功能平台,建设有色金属、塑料原料、纺织材料、粮食、木材、生鲜冷链六大物资集散中心,不断推进物流与区域产业的协同发展。目前园区四大功能平台已初具规模,但仍处于运营初阶段,平台服务能力、集散能力相对较弱。为进一步扩大平台业务量、提高服务能力和知名度,加快成为局部地区有影响力的物流枢纽节点,拟出台《市政府亚洲通支持商贸物流产业园功能平台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政策意见”)来推动功能平台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政策意见分为扶持发展保税物流业务、铁路运输业务、内河运输业务、期货现货业务、冷链物流业务5个方面。
1、扶持发展保税物流业务。开展进出口及转口业务的企业可享受贸易补助。
2、扶持发展铁路运输业务。对于从海安始发,通过铁路集装箱班列的方式将货物运输到上海港、宁波港等港口的铁海联运集装箱业务,给予一定补助;对国内铁路散货以海安站新货场始发的企业,予以运费补助。
3、扶持发展内河运输业务。给予码头运营公司经营补助;给予干线船公司落户奖励;对于驳船公司予以航次补助;对于外贸集装箱给予调箱补助。
4、扶持发展期货现货业务。给予新获批的各类商品期货指定交割仓库补助;给予注册仓单补助以及现货交易补助。
5、扶持发展冷链物流业务。对于冷链设备投资给予补助;对于新获评的星级冷链物流企业予以品牌创建补助;给予冷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予以补助。
三、特色亮点
政策意见制定时秉持保基数、强功能、重效益的总体思路为,补助对象侧重向新增业态倾斜,补助标准采用分级测算、梯度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