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K12380210/2023-01358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通知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文号: 海政〔2023〕4号
成文日期: 2023-01-02 发布日期: 2023-01-0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亚洲通亚洲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亚洲通亚洲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3-01-03 累计次数: 字体:[ ]

亚洲通亚洲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海安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法治海安,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制度,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成功入选全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职,全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1.立足发展所需,有序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放权赋能助力基层治理。全面梳理并印发区镇(街道)权力清单,拟定17条经济发达镇改革配套支持政策,激活治理动能。在南通率先建立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在基层建设集信息化支撑、一站化服务、多元化解纷于一体的社会治理综合体,设立全省首家家具产业、海安市首个国家级知识产权快维中心。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建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强化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量配备,构建基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对市级机关28个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建立清单公开、动态调整、衔接规范等配套制度。梳理各部门新实施的法律法规目录清单,建立健全执法检查机制,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实施情况。

2.强化部门联动,全域优化政府服务水平。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开展“集群登记”“一址多照”登记。聚焦涉企经营、项目建设、自然人三大主线,拓展“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广度和深度,分批有序推进80个“一件事”改革,办理时限压缩率达72%左右。推动存量房合同网签、核税缴税、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收取登记费及颁发证书等流程再造,实现不动产登记“一人办”系统上线运行。全面推进“跨域通办”,制定出台“省内通办”“通城通办”改革实施方案,梳理形成“省内通办”事项73项、“通城通办”事项76项。设置线上服务专栏和线下服务专窗,通过“全程网办”“直接通办”“代收代办”等方式,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等堵点难点问题。坚持项目为先,积极开展项目审批“前延”服务,全面推行重大项目全链代办,梳理批前服务清单37项,助力项目早开工、早达产、早达效。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落实优化提升举措“68条”、“纾困解难54条”。

3.坚持数字赋能,提升依法行政现代化水平。推广线上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便民化。深化远程视频公证与“跨省通办”“全程网办”“多地联办”等模式创新和推广应用,从“人工跑办”转向“数字智办”,通过远程视频办证平台办理委托公证352件。全力打造电子化不见面交易智慧平台,全年进场交易项目714宗,累计交易额65.09亿元,节约资金4.61亿元,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项目增值2.23亿元。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多领域应用,通过企业登记档案自助查询系统平台,实现企业登记档案查询“秒办”服务。依托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构建监管风险闭环处置体系。启动“海安市智慧餐饮油烟监管平台”系统,实现对城区餐饮单位餐饮油烟“电脑端+移动端”在线实时监控、异常告警、排放倒查、数据共享的全方位监管模式。全面升级防尘降尘智能化监管系统,对全市新开工5000平米以上的建设工地安装防尘降尘智能化监管系统50处,实现扬尘问题治理完整闭环。逐步完善新型监管机制,全系统“双随机”抽查覆盖企业5270户(次),组织归集公示执法监管信息6.5万条。

(二)着力规范制度设计,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日臻完善

1.加强顶层设计,高点定位法治政府建设。制定《亚洲通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海安的实施意见》,实现与“一规划两方案”衔接,构建完善与时俱进的“十四五”时期法治海安建设蓝图,有序推进“法治规划全面落实行动”。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顶层设计,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成为固定第一议题,市政府先后专题研究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行政执法协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政府合同管理、政府法律顾问管理等,并形成制度性文件。积极参与省立法实践,提出《南通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立法建议项目,已由南通市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10月27日通过。

2.严守程序规定,着力提升行政决策质量。科学确定重大决策项目,制定公布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确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等为重大决策事项项目,逐一明确承办实施单位。善借专家顾问“外援智囊”,聘用13名专家和优秀律师作为市政府法律顾问,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出台把好“法律关”。关涉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通过开展听证会等形式,在辩论、质证中消弭分歧,闸东路周边区域房屋搬迁、丝厂区域城市更新项目在一个月期间完成签约90%以上,李堡镇中大街旧城改造项目两个月顺利收官,无一案通过强制执行完成征收。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文件后评估,对《海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后评估,充分吸收后评估建议,启动修订工作,适当扩大一类区域范围、修改收费标准及免费停车时间。

3.突出强基固本,持续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科学编制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海安市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海安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管理办法》《海安市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9件规范性文件列入年度制定计划。理顺规范性文件制定送审流程和工作机制,明确规范性文件发文标准、发文流程,建立文件制定主体资格审查及备案审查制度,推进规范性文件标准化建设。创新合法性审查方式,通过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丰富合法性审查模式,有效提高合法性审查“含金量”。延伸基层区镇审查链条,印发《亚洲通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切实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意见》,发挥司法所在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合法性审查作用,构建镇街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今年来,各司法所参与镇街决策20次、政府合同审查15件、政策文件制定8件,提供法律意见43条。出台《海安市司法局购买法律服务费用支出管理办法》,保证专家咨询费用支付依法依规。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制度,对施行超过五年以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清理各类文件9件,废止2件。

(三)坚持完善执法制度,行政执法更加权威高效

1.纵深推进改革,健全权责一致的行政执法体系。建立“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的综合执法新模式,构建以指挥中心为中枢、市级综合执法部门为重点,各镇街为基础的综合执法联动指挥体系,让执法监管“进一次门,查多件事,一次到位”。立足构建简约高效基层治理体系,进一步优化“1+4”运行模式,紧盯关键环节,加强部门间、市镇间统筹协调,巩固基层“三整合”改革成果。强化基层执法力量配备,增核16名事业编制和130名政府购买服务限额,确保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符合规定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以规范管理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理顺市镇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关系,充实基层执法力量,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做实综合行政执法“后半篇”文章。

2.坚持法理相容,建立宽严相济的行政裁量基准。厚植为民情怀,聚焦为民服务理念、提升执法规范能力,印发《海安市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养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坚持“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切实增强执法为民的自觉性、坚定性。指导执法部门细化完善免罚轻罚两张清单并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加强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和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的运用,全面提升执法效能。推动对52家市场主体实施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208家市场主体从轻减轻处罚,让企业切实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出台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在行政执法全过程引导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目前,已在市场监管等29个领域631项轻微违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3.健全管理体制,构建市镇一体的执法监督模式。探索行政执法监督新模式,实行日常监督、个案监督、专项监督相结合。推动司法局(所)形成执法监督合力,发挥司法所提升基层法治建设质效的“最后一公里”作用。配套细化司法所提升基层法治建设质效的“最后一公里”作用。配套细化司法所工作行政执法监督、复议应诉、备案审查共17项27小项工作清单,实现职责清单化。司法所长列席党政联席会并发表意见已经成为固定制度安排,切实保障基层党委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推进镇街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镇两级同步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协议专项清理,针对26份安全、环保领域服务协议开展专项监督,由司法局制发《行政执法决定书》,终止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与第三方服务界限不清的合同。出台《亚洲通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的指导意见》,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的长效管理。

(四)健全监督制约体系,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高效

1.拓宽监督渠道,织牢监督防护网。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现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协议等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市政府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重大行政决策主动接受监督,报备率、及时率及审核率达100%。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监察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积极探索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01件、政协委员提案252件,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突出重大政策落实、财政支出绩效和经济责任履行等重点领域,完成审计项目18个,促进制定和完善财政财务管理相关制度32项。推进“互联网+政务公开”,举办第十二届市领导网友见面会,市委书记、市长以及20多个区镇部门负责人与30多名网友代表面对面交流,回应网友关切,共商发展大计。

2.深化政务公开,全力打造阳光政务。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府服务全过程,聚焦重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逐事项逐环节明确公开内容、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要素,有效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健全长效化行政监督机制,财政预决算、规划计划、生态环境、疫情防控等热点领域政府信息实现全公开,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75887条,其中信息公开目录更新4794条。围绕区镇街道农贸市场改造、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等重大工作的措施进行解读,在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策解读16篇。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办理流程,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健全完善政府公开制度,坚持“五步工作法”,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高效公开。全年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6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未发生因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被判决败诉案件。

3.坚持职权法定,规范权力运行法治化。推进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对市级机关28个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开展权责清单监督评估,规范机关部门权力运行。印发《海安市市级部门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监督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从清单编制、线上公开、动态调整、应用执行、运行监督等五个方面进行权责清单监督评估,有力提升部门履职效能。推动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完成金融监督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的“三定”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印发《海安市基层综合执法赋权事项实施专项评估指南》,围绕镇(街道)行使行政处罚事项和跨部门集中行使行政处罚事项的专业程度、承接能力、实施情况等开展专项评估,提高赋权效能。

(五)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突出源头管控,扎实推进行政行为自我纠正。树立“诉讼只是解纷方式之一,不是第一,更不是唯一”的理念,增强自我纠正的自觉性。研究出台《亚洲通加强行政行为自我纠正的实施意见》《行政行为自我纠正程序规定(试行)》等制度,推动行政机关秉持有错必纠、利益衡量、程序正当的工作原则,准确界定自我纠正内涵,合理确定自我纠正范围,依法履行自我纠正程序。将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写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完善行政争议预警、协商沟通、部门协作、监督考核等配套衔接机制。全市行政机关全面检视、系统梳理行政争议事项,汇总问题清单36份,分类施策、靶向治疗、逐项销号26件。建立法院、司法行政、行政机关的“2+X”疑难复杂案件会商机制,“一案一策”提出针对性自纠措施与要求,努力推动自纠措施更加有力、自纠程序更加规范。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主动纠错并与行政相对人沟通,促使当事人主动撤回复议、诉讼60件,相关工作在省委依法治省办现场会上交流。

2.发挥主渠道作用,有效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通过加强行政复议制度宣传、规范救济权利告知、设立基层行政复议联系点、公布行政复议机构联系方式等,行政复议渠道更加畅通,形成了“复议升、诉讼稳”的行政争议化解新格局。规范办案流程,公开听证、负责人出席听证、实地核查等“阳光”办案方式得到普遍应用,调解、和解手段逐步覆盖案前、案中、案后。全年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62件,同比增加14.5%,直接纠错8件,纠错率12.9%,终止29件,调撤率46.7%,复议后诉至法院的案件无一败诉。突出行政败诉风险精准化解,建立行政诉讼案件即时报告、分析研判、沟通衔接、约谈通报制度,实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案件办理、制定化解方案、亲自协调处理,将实质性化解工作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今年1-11月,南通两级法院累计审结以亚洲通行政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20件,败诉5件,败诉率4.2%,撤诉40件,撤诉率33.3%,败诉率为南通地区最低。

3.强化综合解纷,紧抓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出台《“市域社会治理12345+信访矛盾化解”联动处置实施意见》,建立重点人员、重大事件案例动态数据库,构建全周期信息共享及综合调处体系,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助力“平安海安”建设。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实行事件级别“四色”预警管理,提前采取预防措施,严格落实“重大纠纷及时报”制度,全年排查涉警情三次以上的矛盾纠纷523件,将涉警情六次以上的16件纠纷列入红色预警管控范围,对74件情况复杂、易激化的涉警情类婚姻家庭及情感类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共享、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处置,确保各类矛盾纠纷依法化解在小、在早、在基层一线。持续推广“苏解纷”非诉服务平台,全市58000余人注册“苏解纷”,“线上”平台流转并调处纠纷1675件。全市各级调委会共受理矛盾纠纷22217件,化解22185件。

二、统筹推进抓落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坚持把依法治市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根本保障,常抓不懈、深化改革、创新实践,推动法治海安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抓统筹、强领导,全面谋划法治建设工作蓝图

全面加强依法治市顶层设计,强化党对法治的绝对领导,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法治海安建设规划(2021—2025)》等文件,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向纵深发展。印发《海安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评价办法》,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清单,率先召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门现场述法会议,探索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三级述法”模式,压紧压实“一把手”法治建设责任。构建“法治专项督察”“巡察协同督察”工作机制,制定《法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将法治政府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等重点指标列入专项督察范畴。统筹司法、执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联动发力,细化工作任务,推动工作落实。不断完善《“长安法治建设杯”竞赛办法》《市级机关部门平安法治和政法队伍建设(社会治理创新)综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等考核文件,持续推动市镇村三级法治建设工作协同高效发展。

(二)抓队伍、强能力,全面赋强法治建设整体水平

探索建立由市领导导学、部门区镇负责人讲学、工作人员践学的学法制度,实现领导干部从听课“配角”到授课“主角”的转变。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市委党校18个主体班、外培班等班次的重点课程,公检法司等法治工作部门“‘大课+小课’‘视频+现场’”相融合开展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领学树榜样、赛学促成效、践学塑情怀、督学强根基”“四学模式”持续推进学习深度、不断深化学习效果。市委主要负责人亲自点题、亲自谋划、亲自研究,制定出台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等10个法治建设“个性化”制度文件,召开市镇村近3000人参加的高规格平安法治大会,着力打造基础更牢、水平更高、群众更满意的法治海安。

(三)抓示范、强引领,全面激发法治建设头雁效应

常态化开展法治建设项目查评,海安街道法治建设项目“东洲法治文化园”获评全省第三批“大运河法治文化品牌项目”。积极探索“1234援法议事”模式,推动援法议事全覆盖。凤山村“援法议事筑平台 法治乡村惠民生”获评全省首批城乡基层援法议事范例。深化司法领域改革,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列入省公安厅“六六战略”先进实践示范点创建项目。市检察院开展“蓝天碧水检察行”活动,相关案例入选全国“食药监管执法司法”典型案例、“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市法院《以不作为的事实行为进行意思表示构成权利的放弃——徐某诉陆某东、陆某平买卖合同案》入选《中国法院2021年度案例》。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对比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各项指标,仍有不少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缺位,亚洲通法治政府建设好的经验做法还需进一步总结、挖掘。

(二)区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

虽然已在全市区镇街道实现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但不少区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仍需依赖法律顾问,与提升镇区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初衷不相符合。

(三)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今年,部分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被复议纠错、判决败诉,既有违反法定程序、未坚持职权法定等共性问题,也有在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因任务时限要求紧迫,片面追求效率而牺牲合法性等特殊性问题。相关问题反映部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分析归纳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法治思维尚未完全形成

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在执法人员中还没能普遍形成,思维模式有待提高。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是严格依法行政,因此必须切实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通过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加大法治考核力度、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等途径,使法治思维成为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自发的一种心理需求,养成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习惯。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机构职能作用发挥存在差异

部分行政机关法制机构人员力量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不相适应。

(三)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执法领域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逐渐增多,执法不规范和执法能力不足现象逐渐凸显,尤其是随着赋权改革的大力推进,基层政府承接的事权与目前的执法力量不相匹配问题更加突出。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亚洲通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南通市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加强源头规范为突破口,加快推动行政决策法治化

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执行和后评估工作,更好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智库专家作用,全面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行地方性法规规章全生命周期管理,打造法规规章制定、实施、完善的闭环链条。

(二)以健全监督体系为突破口,加快推动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高效

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监察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积极探索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持续推进审计监督、司法监督、统计监督,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以实施赋能工程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坚持统筹在前,积极谋划布局,靶向精准施策,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参与者、实践者、服务者、推进者的职能作用,完善基层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

(四)以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突破口,做深严格文明执法全链条闭环

深入推进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加快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继续推进综合执法领域特别是区镇街道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培训,建立常态化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对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执法辅助人员分层分类组织学习培训和考试,做到坚持不懈、常抓常新。

亚洲通

2023年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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