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K12380210/2023-01934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安市政府办 文号: 海政办发〔2023〕19号
成文日期: 2023-02-27 发布日期: 2023-04-0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亚洲通印发海安市消防基础设施三年规划建设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亚洲通印发海安市消防基础设施三年规划建设方案的通知
来源: 海安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3-04-0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海安市消防基础设施三年规划建设方案》已经市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亚洲通办公室

2023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安市消防基础设施三年规划建设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亚洲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9.21”全国基层消防力量建设视频会议及省续会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当前消防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消防安全保障能力的需求,构建符合全灾种、大应急要求的消防救援新格局,全面提升海安市社会面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省政府153号令和南通市政府亚洲通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文件要求,以及《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等标准规范,结合亚洲通实际,制定海安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规划建设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消防站建设

(一)建设目标

按照“应建尽建、按标建设、不欠新账、快补旧账”的要求,通过编制2023-2025年乡镇消防队建设发展规划,明确年度任务、完成时序和工作责任,确保2023年底前,海安街道、雅周镇、南莫镇等中心镇、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的乡镇(街道)按标准完成队站建设任务,曲塘镇、李堡镇、墩头镇完成现有队站异地重建任务,同时完成角斜消防站建设任务。2024年底前完成西场(常安纺织园)、孙庄(电子信息产业园)、社区、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任务,确保专业园区做到消防救援力量全覆盖。2025年底前完成大公消防站迁建任务。力争通过三年努力,符合建站标准的乡镇(街道)全部完成建设任务,所有社区、消防重点单位完成微型消防站建设,全面提升海安市社会防控火灾能力。

(二)建设原则

坚持“全面覆盖、标准适当”的原则,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分类推进政府专职消防站建设,推进消防安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构建城乡全覆盖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不断提高公共消防安全保障水平。

1.统筹推进原则。市消防救援大队按照《亚洲通贯彻实施国家标准<乡镇消防队>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通消委办[2018]29号文),根据紧迫性、现实性、可操作性等情况,综合考虑全市站点布置,按照轻重缓急分期分批组织实施。当年政府投资计划单独设立,不列为镇级投资计划。

2.厉行节约原则。以实用节约为原则,不贪大求全、不奢侈浪费,根据各镇(区、街道)应急救援任务情况和《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按照标准建设满足应急救援需求、符合区域特点的消防站。可根据《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18年版)》有关消防站用地指标进行建设。

(三)建设标准

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亚洲通贯彻实施国家标准<乡镇消防队>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除已经建有政府专职消防队的乡镇,其他符合建设标准的乡镇均应建设消防站。各乡镇消防站建设场地、房屋建筑、装备等应结合实际火灾形势及应急救援任务需要按规范推进。

(四)保障

1.组织保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资源规划局、行政审批局、应急管理局、代建中心、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及镇(区、街道)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消防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消防站建设工作。建设过程中,各镇(区、街道)作为消防站建设主体,负责辖区消防站建设工作。

2.资金保障。

(1)基建经费。新建消防站建设经费按照实际建设需要由市、区镇两级财政各出资50%,划拨至市代建中心,代建中心根据项目建设需求组织图纸设计及招标施工。

(2)车辆、器材经费。各区镇新建队站的车辆、器材等装备采购由市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制定采购计划,市财政补助50%装备经费补助,由市政府统一组织采购。

(3)运营经费。运营经费由消防站编制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列入镇级预算,所需经费由镇政府统一划拨至海安市消防救援大队账户。

(4)消防员经费。消防员经费参照南通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待遇标准执行,由市财政按照实际人数予以保障,每年年初纳入财政预算。

(5)提档升级经费。按照《消防站星级评定》要求,视情逐年对政府专职消防站进行提档升级,相关经费由所属区镇财政保障,由消防救援大队提供方案,各区镇组织实施。

二、消防车辆器材配备

随着海安市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高层建筑、家具企业、大型厂房(仓库)装置、大型商业综合体以及供群众消费娱乐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数量都在迅速增加,全市火灾风险不断增高,各类灾害事故呈多发势头,灭火救援任务愈发复杂繁重。对消防救援装备配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消防安全保障能力的需求,构建符合全灾种、大应急要求的消防救援新格局,全面提升海安市社会面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省政府153号令和南通市政府亚洲通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文件要求,以及《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等标准规范,结合海安市常见灾害事故特点、城市建设应急救援需求,制定2023年-2025年消防车辆器材及装备配备计划表(详见附件3)。初步测算,三年内需购置一批特种车辆、“高精尖”装备及日常性消耗器材,2023年约2370万元,2024年约1750万元,2025年约1760万元。

三、市政消火栓建设

根据国家《市政消防给水设施维护管理》(GB/T 36122-3018)等文件要求,各镇(区、街道)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消火栓设置间距一般在100—120米,城市重点消防地区的市政消火栓间距应为80米;路幅宽度在60米及以上的道路,应在道路两侧设置消火栓;高度超过24米的桥梁、高架道路、轨道交通等设置消防供水管设施;无市政消火栓、无消防通道的建筑密集区应修建消防蓄水池”的标准,落实属地市政消火栓建设与市政道路、给水管网建设同步实施工作,并定期维修管理辖区消火栓。同时,各镇(区、街道)每年均要完成至少40支消火栓建设。

附件:1.拟建政府专职消防站及装备配备投资估算

2.拟建消防站车辆装备配备计划

3.2023年-2025年消防车辆、器材配备计划表

附件1

海安市拟建政府专职消防站及装备配备投资估算

序号

队站名称

队站

等级

规划营区

面积

拟建面积

经费匡算

(含土建装修)

拟增

车辆数

车辆

购置预算

新购器材

投资

合计

建设时间

改造和拟建地址

1

曲塘站

一级

10亩

2700㎡-4000㎡

1000万

1辆

100万已招标

50万已招标

1150万

2023年

曲水路和曲白路路口

2

海安街道站

(兼战勤保障分库)

二级

6.75亩

1800㎡-2700㎡

700万

2辆

150万已招标

50万已招标

900万

2023年

海安市花园大道8号长兴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内

3

南莫站

二级

6.75亩

1800㎡-2700㎡

700万

2辆

150万已招标

50万已招标

900万

2023年

南莫派出所南侧田地

4

雅周站

二级

6.75亩

1800㎡-2700㎡

300万

2辆

150万已招标

50万已招标

500万

2023年

原雅周交警中队

5

墩头站

二级

6.75亩

1800㎡-2700㎡

300万

1辆

50万已招标

50万已招标

400万

2023年

原墩头交警中队

6

角斜站

二级

6.75亩

1800㎡-2700㎡

700万

2辆

150万

150万

1000万

2023年

角斜老镇区

7

李堡站

二级

6.75亩

1800㎡-2700㎡

676万

——

——

——

676万

2023年

李堡镇X354县道与双洋路交叉西南地块

8

孙庄站

(电子信息产业园)

二级

6.75亩

1800㎡-2700㎡

700万

2辆

150万

150万

1000万

2024年

电子信息产业园附近或孙庄老镇区

9

西场站

(常安纺织园)

二级

6.75亩

1800㎡-2700㎡

700万

2辆

150万

150万

1000万

2024年

常安纺织园附近或西场老镇区

10

大公迁建站

二级

6.75亩

1800㎡-2700㎡

700万

——

——

——

700万

2025年

大公镇区

合计

8226万


备注:以上经费估算不含各队站土地费用,实际以消防站建成投入使用最终结算为准。其中曲塘、海安街道、南莫、雅周、墩头已完成车辆器材装备850万元招标采购,上述

队站还需经费共计7376万元。

附件2

拟建消防站车辆装备配置计划

序号

名称

完成时间

拟增车辆

拟增器材

1

角斜站

2023年

水罐车1辆、泡沫车1辆

空气呼吸器、空气填充泵、个人防护装具、特种防护装具、水带等

2

孙庄站

2024年

水罐车1辆、泡沫车1辆

空气呼吸器、空气填充泵、个人防护装具、特种防护装具、水带等

3

西场站

2024年

水罐车1辆、泡沫车1辆

空气呼吸器、空气填充泵、个人防护装具、特种防护装具、水带等

4

战勤保障分队

(国家队)

2025年

宿营车1辆、淋浴车1辆、餐饮车1辆、城市排涝系统1辆、55-65米举高喷射消防车2辆、重型水罐泡沫车(流量≥166L/s)1辆、供气车1辆、泡沫供给车1辆、多节臂粉剂消防车1辆

空气呼吸器、空气填充泵、个人防护装具、特种防护装具、水带等

附件3

2023年-2025年消防车辆、器材配备计划表

2023年计划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分类

数量

预算单价

(单位:万元)

预算总价

(单位:万元)

经费来源

备注

1

车辆装备

进口底盘中型水罐泡沫车

灭火救援

2

180

360

市本级财政

用于国家队消防车辆更新换代

2

重型水罐泡沫车(流量≥166L/s)

灭火救援

1

410

410

用于国家队战勤保障分队建设

3

多节臂粉剂消防车

灭火救援

1

500

500

4

淋浴车

灭火救援

1

150

150

5

中型泡沫消防车

灭火救援

1

100

100

滨海新区与市本级财政各50%

配备拟建角斜消防站

6

3.5吨泡沫消防车

灭火救援

1

50

50

7

装备器材

个人防护装具、特种防护装具、蛇眼音视频生命探测仪、消防飞行器、水深探测仪、消防机动泵、救生照明线等

1

800

800

市本级财政

用于国家队战勤保障分队建设

合计

2370



2024年计划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分类

总数

预算单价

(单位:万元)

预算总价

(单位:万元)

经费来源

备注

1

车辆装备

举高喷射消防车(55-65米)

灭火救援

1

500

500

市本级财政

用于国家队战勤保障分队建设

2

供气车

灭火救援

1

300

300

3

3.5吨泡沫消防车

灭火救援

3

50

150

相关受益区镇与市本级财政各50%

用于拟建孙庄、西场消防站和黄河路站车辆更新

4

中型泡沫消防车

灭火救援

3

100

300

5

装备器材

个人防护装具、特种防护装具、水下声纳探测仪、重型支撑套具、消防机动泵等

1

500

500

市本级财政

用于国家队战勤保障分队建设

合计

1750



2025年计划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分类

总数

预算单价

(单位:万元)

预算总价

(单位:万元)

经费来源

备注

1

车辆装备

3.5吨泡沫消防车

灭火救援

2

50

100

相关受益区镇与市本级财政各50%

用于拟建农场消防站和杨浦路消防站车辆更新

2

中型泡沫消防车

灭火救援

2

100

200

3

城市排涝系统

灭火救援

1

380

380

市本级财政

用于国家队战勤保障分队建设

4

举高喷射消防车(55-65米)

灭火救援

1

500

500

5


宿营车

灭火救援

1

150

150

6


泡沫供给车

灭火救援

1

150

150

7


餐饮车

灭火救援

1

100

100

8

特种装

备器材

防爆型消防灭火侦查机器人

灭火救援

1

120

120

配备国家队

9

水上遥控救援机器人

灭火救援

1

30

30

10

装备器材

个人防护装具、特种防护装具等

1

30

30

合计

1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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