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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主题:
亚洲通公开征求《亚洲通亚洲通公布海安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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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时间:
2023年10月20日 -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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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单位:
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亚洲通亚洲通公布海安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亚洲通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号)及《省政府亚洲通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2023〕12号)要求,拟制定印发《亚洲通亚洲通公布海安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各单位及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征求意见反馈单通过信函、邮箱等方式反馈至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23年11月20日。
联系人:奚树东
联系电话:0513-88917398;邮箱:haxsd@foxmail.com。
联系地址: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海安市海安街道江海东路22号)
附件:1、市政府亚洲通公布海安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反馈单
3、《省政府亚洲通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2023〕12号)
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1:市政府亚洲通公布海安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3:省政府亚洲通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2023〕12号).pdf
一、区片综合地价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将“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作为征地补偿的基本原则,并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通过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确定公平合理的征地补偿,规范征收农用地征地行为,体现了对被征地农民合法土地权益的维护和保障,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2.《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不得连续重新公布。”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亚洲通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号)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亚洲通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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