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稳岗返还企业名单公示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亚洲通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31号)精神,现对符合享受稳岗补贴企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第二批符合享受稳岗补贴企业: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东机务段。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2日—2024年12月18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2月18日17时前与海安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88921561。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