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1月8日上午,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应到代表320人,实到300人,符合法定开会人数。本次大会的执行主席(按姓名笔画为序)是:王伯松、卢林、卢忠平、吉祖荣、刘冬梅、孙秀芳、李仁平、严长江、严圣军、张亚曦、陆苍海、陈兴俊、周宗泉、景爱喜、赵男男、赵剑波、蒋爱东、谭真。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卢忠平主持会议。
参加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的有大会主席团成员,非主席团成员的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亚曦受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法院院长秦昌东所作的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夏琪斌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了《选举办法》;通过了《海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通过办法》;通过了《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
特邀老领导,非本届市人大代表的市人武部负责人,市委工作部门、直属单位及群团负责人,市政府组成部门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有关单位负责人,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办事处、专业园区负责人,市人大机关退休老同志列席会议。(蔡诚 李仁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