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海南医学院201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审核工作将于11月25日—30日进行,请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准备好下列材料,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海医自考办办理毕业手续:
1.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到海医自考办领取,复印无效);
2.所有成绩单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毕业于海医的学生,只需提供大专毕业证复印件即可);
5.护理专业的学生须提供实习鉴定表(一份);
6.尚欠交学费的学生务必先将学费缴清,否则不予办理毕业手续;
7.学生前来办理毕业手续时,请自行带好黑色水笔一支,用来填写各种表格。自考办不予提供。
8.考生须亲自前来办理毕业手续,原则上不接受他人代为办理。若不听劝告坚持他人代为办理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自考办不承担任何责任。
海南医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