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于: 成人教育 >>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考勤管理】高等职业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半脱产学生考勤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1-06-02 16:47:46发布人:曾艳 作者:佚名 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海南医学院  浏览次数:
摘要: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半脱产学生考勤管理办法(试行)

海医高职院[2010]25

为了加强成人教育学生上课考勤管理,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院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勤工作的领导

1、成立学生考勤工作小组

组长:总支副书记和行政副院长

成员:学生科及相关辅导员

2、学生考勤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学生科科长

成员:学生科人员

3、学生考勤工作小组及办公室负责领导、组织成人教育学生考勤事务。

二、考勤办法

1、考勤范围:包括学生上课、实验、实习等。

2、考勤计算:学生不上课计为旷课;学生在上课铃响后进入教室为迟到;下课铃响前离开教室为早退。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以旷课1学时计;迟到、早退累计每三次,按旷课1学时计。

4、到课率计算:每单元(5学时)旷课2学时以上计为该单元缺课;每次双休日缺课单元超过应上课单元1/3计为该双休日缺课。每学期到课率=(双休日缺课次数/该学期双休日应上课次数)×100%

5、经批准的学生请假不计为旷课,但计算到课率请假学时累计入旷课学时。

三、考勤程序

1、学生考勤员由辅导员指定学生干部担任,学生考勤员负责每天上课点名考勤,并负责记录汇总旷课、迟到、早退等现象,填写《考勤记录表》,并请任课教师核实人数、签字,然后每天一次按规定时间上报给辅导员。

2、辅导员考勤。辅导员每次授课双休日至少抽查两次本班级学生出勤情况,并与学生考勤员上报考勤情况相核实。

3、考勤工作小组组长考勤。组长每次授课双休日至少抽查一次学生出勤情况,并与辅导员考勤、学生考勤员考勤相核实。

4、考勤办公室将考勤结果报给考试科。

四、请假制度

学生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程授课时,必须在上课前向辅导员提出书面请假(因病不能参加考核者须持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辅导员批准后方可请假。凡因急病不能在上课前提出书面请假者,必须补办请假手续。逾期不办理者,作旷课处理。

、考勤结果的运用

1、辅导员及时找缺勤的学生谈话,做思想工作。两次以上授课双休日缺勤的学生应及时报告给总支。

2、考试科根据考勤结果,按每学期到课率为100%的学生可免考该学期开设的两门课程(其中主要课程不得超过一门);到课率为85%以上的学生可免考该学期开设的一门课程的规定审批学生的免考申请。

、考勤职责与监督

1、做好考勤工作是维持良好教学秩序的有力保证,每位责任人都必须严格执行,做好自己的工作。

2、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出现问题,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学生虚报考勤者,取消该学期的免考资格。辅导员不实事求是上报学生考勤者,扣除当月辅导员津贴和相关的加班补助。考勤制度执行优秀者,将给予适度的物质奖励。

七、其他

本办法从201020111)学年起在校本部成人教育半脱产学生中执行本办法由高等职业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

年十月二十日

Tags: 本文暂无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