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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资产清查通知

海南医学院亚洲通

开展2018年学校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及时准确地掌握资产变动情况,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海南医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海医学〔2018〕144)和财务年度决算相关要求,决定开展2018年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工作。

一、目的及意义

㈠加强学校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增强人员责任意识。

㈡对资产盘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梳理,分析原因,逐项整改,确保账实相符。

二、工作基准日及范围

工作基准日:2018年9月30日。

范围:仪器设备(含软件)、家具等。

三、工作安排

盘点清查工作从2018年11月15日开始至2019年1月10日结束,整个过程分为3个阶段,采用自查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㈠ 单位盘点清查(11月15日—12月15日)

1.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本次资产盘点清查的对接工作,填报《资产盘点清查联系人信息表》(附件1),于11月16日前将电子版报送国资处(邮箱654908255@qq.com);

2.国资处于11月15、16日将仪器设备(含软件)、家具台账分别发给各单位指定联系人;

3.各单位对照发放的仪器设备(含软件)、家具台账,逐一进行盘点,盘点时要做到以账对物和以物对账相结合,做到不漏、不重、不错,按样表(见附件2)要求填写对应的信息,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于2018年12月16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国资处,纸质版报送地址:行政楼108室,电子版报送邮箱:654908255@qq.com

㈡抽查核对(12月16日—12月31日)

国资处依据各单位上报的自查情况进行现场抽查盘点,重点抽查近期搬迁的部门。

㈢汇总总结(2019年1月 2 日—2019年1月10日)

汇总资产盘点清查情况,形成资产盘点清查汇总表、资产盘点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分析资产盘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梳理,逐项整改。

五、工作要求

㈠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覆盖面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本单位盘点清查的组织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任务。

㈡各单位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指定专人负责,协同做好资产盘点清查工作。

㈢在第六轮聘任有拆分或整合的单位,在本次盘点清查中一并完成资产交接手续及账目调整工作。

㈣各单位在盘点清查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自纠自改,并逐项完成相应整改。对盘点过程中存在的瞒报、虚报等违纪行为,学校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国资处具体工作联络人及电话:

何馨,31350915、15607552829

杨慧,66893816、13876788551

 

附件:1.《资产盘点清查联系人信息表》

2.《2018年海南医学院固定资产盘点清查表》(设备、家具类样表)、《2018年海南医学院固定资产盘点清查盘盈表》(设备、家具类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