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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发展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亚洲通组织第五届 “中国创翼”大赛海南选拔赛暨2022年海南 自贸港创业大赛海南医学院校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5     点击: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

政府"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助力乡村振兴,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引导亚洲通创业 创新人才投身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决定举办第五届"中国创翼" 大赛海南选拔赛暨2022年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海南医学院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助力乡村振兴,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引导亚洲通创业创新人才投身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二、大赛主题

自贸海南 共创未来

三、大赛时间

2022年4-5月

四、参赛对象

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海南医学院在校生、退伍大学生士兵等可报名院校学生专项赛。海南医学院毕业生(35周岁以内)可报名参加青年创意专项赛。

参赛项目应紧密结合海南自贸港产业发展要求,参赛个人、团队、企业或机构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参赛者根据各专项赛类别报名,不得兼报。往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全国决赛获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以及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参加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含原海南省创业大赛)决赛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不能重复参赛,劳务品牌赛除外。

(一)院校学生专项赛

1.项目第一创始人须为截至2022年5月31日,已年满16周岁,不超过35周岁的海南省高校在校生。

2.截至2022年5月31日,尚未在省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项目,或在省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登记注册且时间未满5年的企业。

3.参赛项目类型不限,须有技术、产品、模式等方面的创新成果,有完整的创业计划书,具备落地发展必要条件,未来成长潜力较大。

4.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二)青年创意专项赛

1.项目第一创始人须为截至2022年5月31日,已年满16周岁,不超过35周岁的的青年群体。

2.截至2022年5月31日,在省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登记注册且时间未满5年的企业。

3.参赛项目类型不限,须有技术、产品、模式等方面的创新成果,有完整的创业计划书,具备落地发展必要条件,未来成长潜力较大。

4.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赛事流程

(一)报名流程(5月上旬)

1.亚洲通:学生参加专项赛、青年创意专项赛项目。

2.大赛统一通过创业大赛网上平台进行报名,参赛人员请于5月6日前自行登录网上平台进行报名。大赛提供PC客户端与微信客户端两种网络报名方式(只需自行选择其中一个平台报名即可,切勿重复提交)。

(1)PC客户端报名:地址:Http://124.225.114.12。

(2)微信公众号报名:“海南就业”微信公众号。

3.大赛需提交一份创业大赛计划书至学院负责人处(联系方式见附件6),各学院整理本学院参赛项目计划书,附件8、9以学院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2022年5月6日截止)将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朋辈帮扶站工作邮箱(3137232099@qq.com)。

4.须结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方案,组织参赛人员和参赛评委签署《创业大赛意识形态承诺书》(详见附件7)。

(二)校赛流程(5月中旬)

暂定于5月中旬,采取现场路演方式进行比赛。

六、评审标准

详见附件10。

、奖励设置

(一)奖项设置

1.院校学生专项赛

一等奖1个,奖金200元,社会实践学分0.8,非学业因素5分;二等奖3个,奖金100元,社会实践学分0.6,非学业因素5分;三等奖5个,奖金50元,社会实践学分0.4,非学业因素5分;优秀奖若干,社会实践学分0.2。

2.青年创意专项赛

一等奖1个,奖金200元,社会实践学分0.8,非学业因素5分;二等奖3个,奖金100元,社会实践学分0.6,非学业因素5分;三等奖5个,奖金50元,社会实践学分0.4,非学业因素5分;优秀奖若干,社会实践学分0.2。

(二)相关激励政策

1.根据《海南医学院本科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实施办法(暂行)》(海医学〔2011〕51号)文件,对参与项目及获奖项目进行相应学分认定。

2.根据《海南医学院学生手册》中《海南医学院亚洲通授予学士学位的补充规定》中第一条第(四)款:主持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结题、完成原计划成果;获得省级及以上各类大赛奖(第一作者,竞赛组织方必须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国家级学会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记为省级);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作为第一发明人,不含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授权、外观设计专利等)。同时符合第1项和第2、第3项任何一项者,毕业前未达到学校授予学位的条件时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只符合3项中任何一项者冲抵不及格记录两门或按最近一轮学校规定的CET-4分数低线审核学士学位资格。

3.根据《海南医学院亚洲通开展专任教师和实验教辅人员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海医学〔2021〕217号)文件中附件1《海南医学院教育教学工作评分细则》,第一部分教学工作量评分中第二标题中第10点第(2)条规定,其他指导学生第二课堂教学等各类活动工作量,按每半天5个标准学时(不足半天按实际学时)计算,每项活动上限15标准学时,每位教师每年限报30标准学时,各项活动计分以相关职能部门认定为准。根据第二部分教育教学业绩评分第五标题中规定,指导学生获奖,教师作为指导老师,在“互联网+”、大学生挑战杯、创青春、科创杯、创业大赛、“三下乡”暑假社会实践、临床技能大赛及其它学术类竞赛、专业技能和创新创业竞赛等活动中,指导学生获得特、一、二、三等奖、优秀奖,按照文件中表五进行计分,如果是联合指导,其工作量分配由指导老师内部自行协商。

、联系人

朋辈帮扶工作站

郑尚华 联系QQ:2479245946

徐若宇 联系QQ:3137232099

邮箱:3137232099@qq.com

附件1: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亚洲通举办第五届"中国创翼"大赛海南选拔赛暨2022年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的通知

附件2:第五届“中国创翼”大赛海南选拔赛暨2022年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附件3:第五届“中国创翼”大赛海南选拔赛暨2022年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附件4:2022年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简本

附件5: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海南选拔赛暨

2022年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参赛选手承诺书

附件6: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海南选拔赛暨

2022年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参赛评委承诺书

附件7:2022年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参赛评委承诺书

附件8:参赛项目报名及资格审核情况统计表

附件9:2022年海南自贸港创业大赛参赛项目清单

附件10:各专项赛评审标准

附件11:2022年创业大赛网上报名流程

附件12:各学院负责人联系方式

学生发展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2022年4月25日

海南医学院学生发展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2022年4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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